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搭地鐵撿到皮夾 照護員丟郵筒歸還「1動作」挨告:被貼上犯罪者標籤

CTWANT

更新於 02月08日06:02 • 發布於 02月08日06:02 • 陳頡
南韓1名照護員A某因撿到遺失皮夾並取走其中2,000韓元(約新台幣43元),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占遺失物罪。(示意圖/侯世駿攝)

南韓1名50多歲、與年邁母親同住的照護員A某(化名),因撿到遺失皮夾並取走其中2,000韓元(約新台幣43元),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5萬韓元(約新台幣1079元),引發社會對「善意行為是否過度刑罰化」的討論。

《韓聯社》報導,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17日深夜。A某在首爾地鐵5號線永登浦市場站月台垃圾桶旁,發現1個掉落的卡片皮夾。當時正值末班車進站前的緊急時刻,他未能立即處理,便先將皮夾帶回家。隔天一早,他考量在拾獲地點附近處理較方便失主尋回,特地前往現場附近的郵筒,準備將皮夾投遞。

然而,A某在投遞前從皮夾中取走了2,000韓元現金。他事後表示,因自己為歸還皮夾特地支付車資前往現場,一時認為拿取少量金錢作為交通費並無不妥,隨後仍將皮夾完整投進郵筒。

2個月後,A某接獲地鐵警察隊通知,要求他就侵占遺失物嫌疑接受調查。警方指出,皮夾並未即時交還失主,而是在郵局保管期間,內部現金短少,因而構成犯罪嫌疑。A某隨即透過警方返還2,000韓元,失主亦提交不希望追究責任的意向書。

由於侵占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因此警方仍依法完成程序,並將案件移送輕微犯罪審查委員會。最終,首爾南部地方法院裁定即決審判,判處A某罰金5萬韓元。雖不留下正式前科,但相關紀錄仍可能影響日後公職或相關任用。

A某對結果深感委屈,表示自己原本出於善意,卻被貼上犯罪者標籤,心理壓力極大。他也質疑警方調查資料未完整呈現其歸還皮夾與返還金錢的經過。對此,警方回應,程序並無瑕疵,且未將其正式刑事立案,已屬從輕處理。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際相關文章

01

川普宣布美軍飛行員獲救 困伊朗逾24小時突襲脫險

中央通訊社
02

都喜歡地獄?回敬川普限時倒數 伊朗也警告將開「地獄之門」

太報
03

27年來首例! 美軍戰機作戰中遭敵軍擊落 援救部隊也與伊士兵地面交火

新頭殼
04

比婆婆大9歲!60歲「師父」倒追26歲鮮肉修成正果 他深情告白:幫妳換尿布

CTWANT
05

川普親曝「德黑蘭大空襲」殲高層!戰火進第六週 美伊衝突全面升級

新頭殼
06

最新外匯存底排行!台灣近20兆「全球第7」 南韓跌出10名外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