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推手閔熙珍贏了!一審判決出爐 HYBE須支付255億
被譽為「NewJeans」重要推手的前ADOR代表閔熙珍,和前東家 HYBE 歷經兩年的官司之後,終於有了重大進展。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 12 )一審判決出爐,認定閔熙珍在合約內行使「買賣權」合法,並駁回 HYBE 想解約、不願付錢的請求。因宣判閔熙珍勝訴,且HYBE須支付 255 億韓元(約5.5億新台幣)。
綜合韓媒報導,1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 31 部已針對前 ADOR 代表閔熙珍與 HYBE 之間的股東間契約解除確認及買賣權行使價金請求訴訟一案作出判決,認定閔熙珍行使買賣權的正當性。並駁回 HYBE 提出解除股東間契約的請求,故宣判閔熙珍勝訴,裁定 HYBE 必須支付閔熙珍約 255 億韓元,且相關訴訟費用均由 HYBE 承擔。
審理過程中,HYBE 主張閔熙珍試圖帶領 ADOR 獨立,已構成破壞信賴關係的重大違約行為。然而,法院雖然承認閔熙珍確實曾尋求讓 ADOR 獨立掌控的方法,並她是在「預想談判破裂的情況下」構思脫離 HYBE。因此,法官認為閔熙珍還在構思階段,難以認定為重大的股東間契約違約行為。
另外,針對閔熙珍提出「 ILLIT 抄襲 NewJeans 」以及「HYBE 作品銷量推廣壓貨」等疑慮,以及在記者會上公開反擊、說明自身立場等言論,也被法院認定合法,是在內部郵件舉報後的正當意見表達,並不構成違約。
閔熙珍於 2024 年 11 月辭去 ADOR 董事職務後,隨即通報行使買賣權。根據雙方契約,買賣權的金額是以 ADOR 前兩年度平均營業利潤的 13 倍為基準,再乘以其持股比例。儘管 HYBE 曾主張契約已於 2024 年 7 月解除,買賣權早就失效,但法院最終並未採納此說法。
回顧這起訴訟大戰。2024 年 4 月 HYBE 對閔熙珍展開審計,期間雙方多次針鋒相對。HYBE 的法律負責人曾指出閔熙珍試圖調高買賣權倍數並接觸日本投資人;閔熙珍則反擊 HYBE 的審計為「非法行為」,並形容這段過程如「地獄般的紛爭」。此次,判決也被視為閔熙珍的「大逆轉」勝訴,對於 K-pop 產業內的合約效力及創作者權利保障具備指標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