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記者林宸佑遭收押 陳揮文憶共諜冤案:郭玫蘭等不到檢調道歉
《中天新聞》政治記者林宸佑因涉犯《國安法》遭收押禁見,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資深媒體人陳揮文昨天(18日)發文直言,此案讓他想起多年前同事郭玫蘭的「共諜冤案」。郭玫蘭當年遭檢調大動作搜索、限制出境,最終卻不起訴收場,名譽與人生已難以挽回。陳揮文痛批未審先判的政治與輿論氛圍,並質疑司法機關是否曾向當事人道歉。
陳揮文憶資深記者郭玫蘭遭收押 最後是烏龍冤案
陳揮文回憶,郭玫蘭當年遭檢調懷疑涉入共諜案,2014年2月10日清晨在家中被大動作搜索,並被諭令以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手機、筆電等私人物品全數遭扣押。案件歷經數個月偵辦後,北檢最終做出不起訴處分,全案以「一場誤會、烏龍結尾」收場。
然而,案件在偵查期間已被媒體大量報導,相關指控迅速擴散,導致郭玫蘭名譽嚴重受損,長期承受異樣眼光,工作與求職處處受阻,後續聲請國賠亦告失敗,只能自認倒楣。這起被外界稱為「共諜冤案」的事件爆發數年後,郭玫蘭因病離世,年僅46歲。
陳揮文沉痛質疑北檢與調查局,「有沒有跟郭玫蘭說過一句對不起?還是辦錯了、弄錯了,就這樣算了?」他也直指,部分民進黨立委對林宸佑案「見獵心喜」、未審先判,對《中天新聞》潑髒水、落井下石。
陳揮文進一步提到,26年前他曾與郭玫蘭及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在同一家媒體共事,現在他想問林楚茵,「妳還記得郭玫蘭嗎?妳相信她會是共諜嗎?我們是不是應該用一樣的標準,來看待郭玫蘭與馬德?」
郭身心煎熬10個月 監委認法務部應深切檢討偵查作為
事實上,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趙永清於2019年即針對郭玫蘭案提出調查意見指出,調查局偵辦該案多年,僅依其電子郵件內容移送檢察官指揮偵辦;但在發動搜索後,既查無確切證據證明她涉案,又遲至2014年12月才偵結不起訴,導致當事人身心煎熬長達10個月,名譽、工作與精神狀況均遭受嚴重損害,屬於無辜受害。監委並認為,法務部應深切檢討偵查作為,對偵查期間的強制處分與資訊揭露予以適當限制,以保障人權,並避免偵查內容反覆外洩,造成當事人難以回復的傷害。然而,制度層面的缺失,最終卻由郭玫蘭一人承擔。
郭玫蘭生前歷任多家媒體,長期擔任兩岸線與大陸駐點記者。案發前一年,她辭去工作、專心攻讀碩士,卻在準備領取畢業證書之際被指控涉案,人生一夕變調。她曾回憶,偵查期間被要求配合「偵查不公開」,但相關消息卻不斷外洩,甚至隔日即登上報紙頭版,相關報導多達30家媒體。此後她無法回到媒體圈,求職屢屢碰壁,經濟與心理壓力沉重,連家人也深受影響。
案發後,郭玫蘭為證明清白四處奔走,才得知自己在案發前已被監聽多年,卻始終無從得知真相。直到病逝,她始終未等到一句道歉。(責任編輯: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