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大型重機碰上國內道路法規水土不服
大型重機族持續爭取可停放在一般停車格,日前發起「停車大富翁」活動,臉書「通勤者之歌」管理員則說,訴求不單單只有專用停車格,包括機車的權益都會爭取,如一般車道禁行機車、強制二段式左轉等,後續還會有大型等活動。
針對大型重機可否停放在一般機車停車格,交通部日前徵詢六都意見,六都回應認為不可行。
大型重機族機車族對於舉辦第二次「大富翁」活動,「通勤者之歌」管理員說明,在地小人稠的台灣,不只浪費土地空間,也製造了使用者之間的衝突與對立,最近幾年、大型重機越來越被社會所接受,從休閒娛樂的定位,逐漸轉向複合功能的交通工具,2017年也曾經公共政策平台的連署門檻,要求交通部重新檢討大型重機的停放規定,交通部以安全為由拒絕相關要求,今年7月也重新召開協調會,但交通部、六都,依舊要沿用這種對所有用路人都沒有好處的政策,因此才會10月1日在台北發起停車大富翁活動,完全比照汽車的規定來停放車輛。
對於大型重機族再次的「大富翁」活動,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也回應表示,重機團體舉行車聚活動,建議開放大型重機視車身長度停放汽機車停車位,交通部將持續適時洽徵地方主管機關並再討論是否有妥適兼顧避免各項新增問題之可行方式。
對於開放大型重機視車身長度停放汽機車停車位課題,交通部說明,曾徵詢地方主管機關實務意見,基於停車管理涉及現行各地方主管機關實務布設多為長2公尺、寬1公尺,必須慎重考量相關地方政府所提意見及可能面臨問題(車行動線、車道寬度、車格尺寸需要釐清外,收費方式亦可能造成爭議;另機車區常有車輛挪移搬遷等行為,易造成糾紛爭議),且依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大型重型機車車長超過2公尺者占93%(車身長度大多在2-2.3公尺之間;以市售排行前60名之大型重機車款,僅4款黃牌重機之車長未逾2公尺),其停放突出機車停車格可能衍生行車或交通事故,均係涉及民、刑事責任課題,均需審慎面對及評估,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已規定1格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可停放1輛以上大型重機,俾充分運用有限之停車空間,後續將朝設置長度2.5公尺、寬度1公尺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之方向,與地方主管機關研議避免新增其他問題之可行性。
對於重機團體反映亦有部分普通重型機車車身長度亦大於2公尺,交通部表示,依據公路局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資料,99%之白牌普通重機車身長度在2公尺以下,因此,現行長2公尺、寬1公尺之機車停車位,可提供絕大多數之白牌普通重機停放。
對於交通部要研議大型重機專用格的說法?「通勤者之歌」加以打臉,認為機車停車以後,龍頭打到底,實際的車長也很難超過2公尺,其次,即便部分較大型的車款,後牌架懸空超出格線,也很難對行人與車輛行駛造成危險。在這十年間也有許多的私有停車場讓大型重機跟普通重型機車混合停放這些停車場也營運得十分良好。講到重機就會轉彎?大型重機使用者並沒有特殊的需求因此也不需要劃設專用格位在目前地方劃設機車格並沒有遵守標準的情況下,讓大型重機使用者自行選擇汽車格或機車格有這麼困難?。
支持重機路權認為「高速公路沒有橫向的車流交織,許多國家都允許重機使用,高速公路具備更高的安全條件。」,1名洪姓民眾表示,政策選擇並非非黑即白,或許支持重機停機車格觀點可以提出參考法國停車格劃設方式,在小型車停車格上方多畫設斜線,告知民眾與其他使用者,此處是可停放大型重型機車或小型車,透過對話爭取支持,創造雙贏甚至三贏。
反對重機停在一般機車停車格的周姓機車騎士表示,大型重機停在一般停車格,會讓一般機車停放不易,彼此也要考量各自需求。
桃園市政府則表示,路邊停車格位面臨道路,其車流數較一般路外停車場多且車速較快許多,環境變異也大,另一方面車輛除考量長寬尺寸外,還需考量車重對於車輛移動的難易,所以路邊設置大型重機之停車位,在車輛進出停車位的時刻,為最易造成車輛事故的時點,因此在路邊設置大型重型機車停車格,需靠量各方面因素,多方徵求意見方可決定執行方向。
「通勤族之歌」管理員表示,他們的訴求一直以來並沒有改變,「停車大富翁」只是表達一般停車格沒有使用就是浪費,他們的訴求很簡單,要求大型重機是以體積來停車,只要停車格可以停下,就可停放在一般停車格,如停不下就停放在汽車格。爭取依機車體積來規畫,不能以排氣量來定出標準,這樣讓部分體積較小的重機必須停在汽車格,顯得不合理。因此今後關於機車使用者的所有權益都會逐一爭取。(李明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