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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籍船長開貨輪勾斷海纜線判3年 中華電信求償要賠這麼多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03月28日09:02
「宏泰」貨輪去年航行在我方海域涉嫌勾斷電纜線,陸及王姓船長被判刑3年確定。海巡提供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有中資背景的多哥籍「宏泰」貨輪,去年2月時在南市北門區外海航行,王姓船長涉嫌在中華電信海底電纜線上方海域,開船做Z字型移動,又放下錨爪入水拖行,勾斷海纜線影響台澎通信,船長王男涉毀壞電纜線,依電信管理法起訴,一、二審判刑3年確定,中華電信提告求償,台南地院民事庭判賠1822餘萬元。

「宏泰」輪在去年2月22日19時許到2月25日3時許,在南市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處(臺澎第三海纜線北方0.5浬)滯留,海巡署監控並通報安平港信號台向對方廣播7次均無回應,台南海巡隊船艇抵達現場,發現「宏泰」輪下錨滯留即廣播驅離,事後接獲中華電信通報海纜疑似遭外力破壞,立即通報10079艇攔查,後續海將貨輪押返安平港,王姓船長被羈押禁見並起訴,其餘船員遣返出境。

王男一審被依毀壞電纜線判刑3年,他不服上訴,去年8月遭台南高分院駁回確定,王男已經在監服刑,經合法通知後,王男拒絕出庭,因此未於言詞辯論當日到場,也為提出書狀作任何陳述與聲明,但曾表示沒有蓄意破壞電纜之意。

判刑確定後,中華電信提告民事訴訟,請求王男賠償修復纜線支出,包括海纜修繕船費用1327萬餘元、戒護船費用184萬餘元、海纜及接續材料費用118萬餘元、料具搬運費用61萬元、駐海纜船人員費用18萬餘元、機房配合測試人員費用37萬餘元,以及委託辦理引水、拖船及船務代理費用182萬餘元,合計1930萬4160元,案件經審理後,扣除折舊費用,判王男應賠償1822萬2398元,換算人民幣約393萬餘元。

中華電信向王男求償海底電纜修理費用,法院判賠1822萬餘元,相當人民幣393萬多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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