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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部6縣市林火風險升高 部分達警告至危險等級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3月19日04:46
春雨偏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推估,台中、嘉義、高雄等6縣市淺山地區林火風險明顯上升,部分區域已呈現警告等級至危險等級。(林保署提供)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傳真115年3月19日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9日電)春雨偏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天表示,中投、高屏等中南部6縣市森林火災風險升高,推估部分已達警告至危險等級,提醒民眾,進入山區務必注意用火安全。

林保署發布新聞稿表示,近期中南部地區多日未降雨,氣象署也預測今年春雨偏少,森林已進入火災高風險期。根據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推估,台中市、南投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淺山地區林火風險明顯上升,部分區域已呈現警告等級至危險等級。

林保署提醒,林下燃料乾燥,星火即可能引發燃燒,民眾進入山區務必注意用火安全,避免不必要焚燒行為,降低森林火災機率,共同守護森林資源。

林保署統計,每年10月至翌年4月,為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民國110年至114年,全台共發生220件森林火災,其中3、4月即佔100件、約45%,為森林火災高風險月份。

林保署說明,台灣歷年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高達9成以上屬人為因素造成,最易引發火災行為包括:野外焚燒垃圾或農業廢棄物、掃墓焚燒冥紙(清明期間風險最高)、山區用火不慎、亂丟菸蒂。

林保署為強化風險評估及提升防災意識,持續優化林火風險評估系統(https://ffwi.forest.gov.tw/),民眾可即時查詢所在地或特定縣市、鄉鎮市林火風險等級;也可利用山區林火危險度自動顯示資訊,了解周邊環境風險程度,提高防災意識。

林保署指出,依據「森林法」規定,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引火,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60萬元;若放火燒毀森林,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賠償責任。民眾如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119通報;經查證屬實之檢舉案件,最高可獲10萬元獎金,最先通報火警者也可獲5000元獎勵。(編輯:陳仁華)1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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