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虎媽餓死21歲女兒 荒謬辯詞求交保…法院斥冷漠讓女兒靜待死亡
台中大甲去年驚傳詹姓婦人長期拘禁21歲陳姓小女兒,每天只給菜粥果腹害她慘活活餓死,遺體僅30公斤,檢方依家暴凌虐致死等罪嫌起訴詹;詹聲請停止羈押,主張為清理浴室才搬動遺體,法院痛斥她冷漠、毫無悲憫之心,棄女兒不顧靜待其邁向死亡,辯詞荒謬無稽,駁回其聲請,可抗告。
檢方起訴指出,詹認女兒居家、清潔生活習慣未達她要求,2023年1月強行替女兒辦高中休學,就以電線綑綁房門門把,將女兒拘禁在住處1樓、房間浴室,需仰賴她提供少量食糧維生,女兒在長期處於營養不足狀態,日漸消瘦、體力枯竭,最終長期饑餓死亡,直至9月25日詹的先生報案才曝光。
詹婦落網遭羈押至今,她聲請停止羈押稱,檢察官主張她為掩蓋犯行防止遺體發出屍臭,才解開浴室門口電線搬出遺體清理浴室,但她是因遺體放置多日會產生會產生臭味並滋生細菌,將造成衛生不佳、衍生疾病,才搬出遺體並清理浴室,並非出於滅證、掩蓋犯行的目的。
詹說,就算認定她處理「遺體」是為滅證,但目前案情已穩固,檢方也起訴,自己多以坦承,唯一未認罪部分在於女兒死亡,是否跟她的行為有因果關係,她身為家庭主婦,無資力、管道逃亡,且還有另1名女兒需照顧,她深感後悔願面對司法,請求停止羈押。
台中地院查,詹婦曾說「2025年9月20日中午送餐後,隔天發現菜粥未開封,認為女兒已過世,所以就沒再送任何食物給她」,後改口稱「9月21日發現女兒沒用餐,不確定女兒是否已經死了,可是她很害怕。」
中院認為,即使詹婦不確定女兒是否死亡,但至少發現其出現異狀,但詹卻不為任何查看或打119求救「只是冷漠的不再提供女兒食物,靜待女兒邁向死亡。」詹難以推諉有殺人或凌虐致死的主觀犯意。
中院痛斥,詹婦棄女兒於案發現場於不顧,毫無悲憫之心,更在警方發現前先行搬運屍體,清理現場,如此明顯的滅證行為,豈能以基於衛生考量作為搪塞的藉口,直言辯護人的主張「顯屬荒謬而無理由。」
此外,詹婦的先生、大女兒,都和詹有親情關係,其等知悉小女兒遭收不人道待遇,卻始終保持沈默,默許詹對小女兒長期拘禁犯罪,若非和詹具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就是對詹在生活上有所依賴,或不敢違抗其指令,可見詹的意志顯可影響其親人,而有勾串高度危險。
中院審酌,詹犯後破壞現場、嘗試湮滅證據,說詞反覆凸顯她有規避刑責的強烈動機,有逃亡、串滅證之虞,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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