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10分行涉助詐團洗錢 金管會重罰3200萬創史上最高
有銀行因洗錢防制挨罰!金管會今天(12日)重罰台中商銀3200萬元,點名竟有多達10家分行同時出現內控缺失,從企業戶開戶審查、異常交易監控到疑似洗錢申報全都有問題,連金管會都直言「很少看到一家銀行這麼多分行一起出狀況」。寫下單一金融業者單次裁罰最高紀錄。
金管會今召開例行記者會,宣布重罰台中商業銀行3200萬元。金管會銀行局長童政彰直言,「很少有一家銀行會有高達10間分行同時出現內控缺失」,認為台中銀總行在內控管理及洗錢防制機制上,均未有效落實。
金管會指出,台中銀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10家分行,自2024年4月起替21家企業戶辦理存款開戶時,在認識客戶認識客戶作業及網路銀行額度未訂有妥善審查機制,且後續對客戶身分盡職審查、異常交易持續監控查證、疑似洗錢交易申報等亦有多項缺失,顯示該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台中銀在企業戶開戶審查上,對於首次往來、資本額偏低、無地緣關係、登記地址重複設立多家公司,以及無法合理說明營運模式等情況,均未建立完善審查機制。此外,分行甚至可透過銀行主動招攬客戶,而未進一步查明客戶短時間內向多家金融機構開戶的動機與目的。
另外,在外出開戶作業部分,台中銀也未規定須留存開戶人影像紀錄,或向企業負責人確認實際營業事實並完成紀錄,導致部分企業戶開戶時,竟由非登記負責人出面說明營運內容與開戶需求。
至於疑似洗錢交易申報,金管會指出,部分客戶多次出現異常交易態樣,甚至有165聯防機制通報紀錄,但分行查核後,多以「合理交易」或「持續觀察」結案,未進一步通報。金管會認定相關情況已違反銀行法規定,因此對台中銀裁罰3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