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韋禮安合約訴訟逆轉敗!遭判賠488萬元 福茂唱片拿張韶涵為例「願和解」
創作歌手韋禮安2018年與福茂唱片拆夥,福茂不僅批他「貪得無厭」,還提告求償1038萬6433元,2020年一審判福茂敗訴、韋禮安免賠,福茂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結果今(21日)出爐還大逆轉,改判韋禮安得賠償488萬6012元,可上訴。
高院認為韋禮安與福茂是委任契約,韋禮安可以終止,但沒有達到終止契約條件,認定韋禮安只創作88首歌曲,未達福茂主張的90首歌,依據經紀費用損害的天數及韋禮安終止合約前的演藝淨收入,改判決韋禮安要賠償福茂逾488萬元損失,可上訴。
而福茂唱片今晚8點也發出聲明,表示:「從來就沒有要追究違約藝人到底, 只是希望得到大家公平的認同。只有在遭受到偏頗對待時,不得已而無奈訴諸法律。如同福茂唱片在與張韶涵的官司勝訴之後,也主動提出不會主動上訴要求更多賠償,並且也不會要求張韶涵賠償法院所判決的全部金額。」
福茂唱片宣稱,一直採取願意和解開放的態度,「但是韋禮安本人多次反覆,因此福茂唱片也只能讓官司繼續進行。在第二審勝訴之後,福茂唱片仍然一本初衷,不打算主動提出上訴要求更多的賠償,相反也願意和韋禮安展開和解。藝人的培植很困難,維持更加不易,希望大家都能夠更上一層樓,不必把精神花在訴訟上面」。
12:55發稿
21:31更新(福茂唱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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