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員工賣門號助詐團假賣壯陽藥 5千元沒賺到結局超慘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雅(化名)為了賺取5000元報酬,將手機門號賣給詐團,導致受害者遭騙買壯陽藥,損失14萬餘元,事後她還一度聲稱手機遺失,因為趕著要回南部台積電工作,才沒有報警掛失。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小雅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
判決書中記載,小雅2025年5月間將個人手機門號提供給詐騙集團成員使用,該詐團取得門號後,佯稱可以販售壯陽藥,誘導受害者交付14萬1998元貨款。後來受害者察覺有異,報警處理才揭露此案。
小雅到案後雖然坦承有申辦門號,但否認幫助詐團,她辯稱,該門號是辦來給小孩看影片、當備用機使用的,並未設置密碼,2025年5月騎車出門時,因為口袋沒有拉鍊,手機不慎掉落,但她趕著要回南部台積電工作,就沒有報警掛失。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該門號後來因欠費遭電信公司拆機,小雅卻在2025年11月親自前往門市繳納高達1.7萬元的電信費,如果手機已在同年5月遺失,她何必幫忙繳費,因此認定她是刻意提供門號給詐團使用。
由於在法院審理期間,小雅改口坦承犯行,承認是為了獲取5000元報酬才會交出SIM卡。法官表示,小雅的行為已構成幫助詐欺犯行,考量到她已與受害者達成調解,也同意依條件賠償損失,最終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同時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另外還要參加2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