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防電子舞弊 對考生進行「金屬探測」首納規範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分科測驗將在7月11、12日登場,大考中心公布應考資訊及試場分配表查詢,而為了防止電子舞弊,首度提及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電子及金屬探測相關措施,考生應予充分配合,並提醒包括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計算機等電子產品,不得隨身攜帶入座或置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以免因此遭扣分。
115學年分科測驗共計3萬9213人報名,比前一年略增23人,其中集體報名3萬2825人,個別報名6388人,在全國28個考區、39個分區、1181個試場舉行。在選考科目部分,單科以選考數甲2萬2898人(58.4%)最多,另選考4科考生共1萬6501人(42%)最高。
今年台大在申請入學二階甄審階段,一名參與醫牙第二階段共同筆試考生,在應考時使用AI眼鏡作弊,遭監試人員發現,該科以零分計算,這也是台大首例「AI眼鏡」舞弊案。
大考中心今(7日)公布開放應考資訊及試場分配表查詢。為防止上述類似電子舞弊情事重演,大考中心宣布,試務人員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電子及金屬探測相關措施,以查驗考生是否攜帶或使用違反試場規則的行動電話或穿戴式裝置,考生應予充分配合,不得拒絕。若規避或拒絕接受檢測,依情節輕重,提報考試委員會議處。
另大考中心也提醒考生,在考試期間,非應試物品不得隨身攜帶入座或置放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包括具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例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等)、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