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前女友被控傳訊恐嚇前任 法院查出另有發訊者逆轉判無罪

CTWANT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林慶祥
蔡女被前男友控恐嚇罪,高雄地院法官認定恐嚇簡訊係其男友所發,且蔡女長期處於原告恐嚇騷擾壓力中,因此判決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鍾姓男子指控蔡姓前女友透過微信傳送「讓人斷你四肢」等威脅訊息,並據此提告恐嚇。不過,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鍾男其實早已知悉訊息並非蔡女本人所發,加上蔡女長期遭鍾男騷擾、闖入住處及破壞物品,最終認定犯罪證據不足,改判蔡女無罪。

判決指出,蔡女與鍾男分手後關係惡化。檢方認定,蔡女於民國114年9月16日凌晨透過微信向鍾男傳送帶有威脅意味的語音及文字訊息,包括「你好膽再來亂一次,我讓人斷你四肢」及「你試試看」等內容,涉嫌以言語恐嚇對方,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

然而,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後發現,鍾男收到訊息後並未表現出害怕或驚慌,反而立即回覆「用你自己的帳號來談,不要用她的啦!」;法官認為,此回應顯示鍾男當下便已清楚知道,發送訊息者並非蔡女,而是另有其人。

蔡女則在法庭上表示,案發當時她持續遭鍾男糾纏騷擾,現任男友因看不慣其行為,才一時情緒激動拿起她的手機與鍾男對話、互相叫陣,相關威脅內容並非出自她本人。

此外,蔡女也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作為佐證,指出鍾男曾於同年9月初未經允許進入她住處,甚至持刀毀損屋內物品。事後鍾男傳訊道歉,坦承因不滿其他男性出入蔡女住處而失控行事。

法官審酌整體事證認為,蔡女長期處於遭前男友騷擾與恐嚇的壓力環境中,精神負擔沉重。案發當下,她對男友搶奪手機發訊的行為未能及時制止,尚難據此認定具有恐嚇犯意與行為,因此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延伸閱讀

看更多CTWANT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昔日意氣風發!徐春鶯羈押半年爆瘦「白髮」 交保一臉憔悴苦笑喊2字

太報
02

台南塑膠製造廠惡火!消防到場已「全面燃燒」耗2小時撲滅…倉庫燒精光

三立新聞網
03

「可以跟我老婆打砲」新莊男嗨收SOD訊息衝永和 屋主應門後結局神展開悲劇了

鏡週刊
04

蘇格蘭國家博物館台灣標示爭議 館方:參考聯合國

中央通訊社
05

全國駕駛有錢領了!具備1資格「爽拿1.5萬補助」交通部長親口證實

民視新聞網
06

新竹氣爆奪命!女兒前夜才說「籌備好父親節」 老父翻照片淚崩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