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跨部會研議 防毒駕 有吸毒前科擬限制駕照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毒駕事件頻傳,內政部盼修法限制吸毒紀錄者持駕照。圖為高雄朱姓男子日前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追撞前方機車,造成騎士傷重不治。 (民眾提供/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傅希堯∕台北報導

毒駕事件頻傳。內政部與交通部溝通修法,希望採預防性處理,可能從限制駕照持有著手,例如吸毒勒戒期間是否吊扣駕照?有吸毒前科考駕照時是否要進行健康評估等?都在討論中。

交通部長陳世凱日前表示,吸毒本身有罪,若吸毒還開車傷人,罰則應不同於酒駕,將與內政部開會討論是否脫鉤,並研擬連坐罰則。

內政部長劉世芳十八日表示,有與交通部有頻繁溝通,現在要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針對酒駕裁罰加重,也有連坐處分,原則上內政部都贊成,要送立法院審查。

她也跟陳世凱提到,毒駕與酒駕無法同等看待,酒駕在取締過程會可以馬上進行酒精測試,但毒駕一拿到方向盤就不對了,因此希望採預防性處理。司法檢調單位目前已採取預防性羈押。

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表示,希望不是等到吸毒者開車上路才管理,可能從限制駕照著手。像是若吸食一、二級毒品的勒戒期間是否要吊扣駕照?涉三、四級毒品是否要設觀察期並吊扣駕照?或有吸毒紀錄者在考駕照時是否要經過健康評估等,這些在《道交條例》與相關子法都可以處理,也已與交通部討論過,正在研議細節。

他強調,主要是希望從源頭管理,概念上並非一定要等到毒駕才處理,而是針對有毒品前科或紀錄,就會討論是否限制其持有駕照。

另外,交通部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訂違規遭吊銷駕照禁考三年以上者,須先完成駕駛訓練課程後才能重新考領駕照,預計六月三十日起實施。

一般違規造成駕照吊銷後,須滿一年才可重考;肇事逃逸致人重傷者,駕照吊銷三到六年,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吊銷十到十二年,而競速飆車等危險駕駛則吊銷二到四年。酒駕累犯或肇事禁考期從二年、四年至終身不等。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川普證實將與賴清德通話 外交部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02

台9線台東大武段嚴重車禍 夫妻機車雙載撞工程車雙亡

鏡報
03

嗆「不認同黨霸凌文化」 楊寶楨退黨、宣布獨立選台中市議員

新頭殼
04

Meta詐騙貼文氾濫 打詐中心撂狠話

NOWNEWS今日新聞
05

獨家/嚇人!臺灣戲曲學院訓練出意外 學生頭頸直接撞硬地再彈起

三立新聞網
06

李四川胞弟李賜福當環保蟑螂恐嚇取財 在法庭上認罪了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