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漁船遭中國船舶擦撞 管碧玲:2萬元民事和解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海巡署24日深夜11時許海接獲通報,指稱澎湖籍「順海發2號」漁船於七美西南方約46浬作業時,遭中國籍船舶擦撞,海巡署獲報後,發現中國海警船航向事發海域,隨即派遣安平艦及澎湖海巡隊10038艇前往處置,雙方在現場對峙。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受訪時說明,擦撞發生於限制水域外,對方船隻承認是他們撞的屬民事事件,最終雙方以2萬元和解。
管碧玲受訪時說明,8月24日接獲通報,澎湖漁船「順船」被中國「閩船」2艘船擦撞,當時發生在限制水域外,接到通報後,安平艦和100噸體量2艘船都馬上過去協助;我方海巡了解後,認為是民事事件,且雙方都知道是民事事件。
管碧玲補充,中方閩船有承認說是他們撞的,最後雙方以2萬元和解。過程中,確實中國海警船有在旁邊,但沒有干擾我方執法,並在戒護之下,看著我方的船能平安離開。
媒體追問是否有發生對峙一夜的情勢?管碧玲說,中方海警船一直在旁邊,但是沒有干擾我方,閩船也承認是他撞的,所以是民事事件,「我們在海域中保護了我們的漁船」。
管碧玲提及,中國海警船不斷宣稱在我們的限制水域內是在執法,但其實是在騷擾,不是在執法,我方仍然掌握我們的執法權,這個案子在限制水域外,為了保護我方漁船,做了應該做的事,善盡保護責任,且釐清責任,讓雙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