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財部:出售預售屋後購買自住房地 不適用重購退稅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5年08月27日09:50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7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近期發現不少民眾出售尚未完工的預售屋,再購買成屋自住,因不符合重購退稅優惠要件而被否准的案例。提醒民眾留意,若預售屋未完成交屋,無法供自住使用,不適用此優惠。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賦稅署主任秘書陳秋珠表示,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繳納之房地合一所得稅,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得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比率,自繳納稅額計算退還。

陳秋珠提醒,重購退稅的規定是為了減輕購屋自住者的換屋負擔,因此,必須符合2項要件:第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於出售及購買的房屋辦理戶籍登記並居住;第二,兩處房屋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陳秋珠說明,這是為了確保個人出售及重購的兩處房地均具有自住事實,以落實保障自住換屋需求的立法意旨,而預售屋未完成交屋,尚無法供自住使用,不適用重購退稅優惠。

另對部分民眾先賣屋、再購買預售屋,財政部也提醒,賣掉成屋及預售屋交屋的間隔時間必須在2年內,才符合重購退稅優惠要件。(編輯:楊蘭軒)1140827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金管會同意玉山金併三商人壽 年底前更名

中央廣播電臺
02

台股跌千點!謝金河:全世界陪南韓去槓桿

NOWNEWS今日新聞
03

舊愛最美?投資人回流「老牌ETF」7檔人數刷新高

民視新聞網
04

115萬股東注意!元大金、台新新光金同步公告除權息日 7/20日最後買進日

Newtalk
05

台股史上第8慘!1613家一片綠油油 指數收跌1077點

自由電子報
06

問題油吹哨者南僑也被罰? 網友怒轟: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