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搶8月大嬰兒賣12萬!陸男被判死緩 媽:只要他們死
雖然社會越來越進步,但人口販賣問題仍存在於全世界的各個陰暗角落。18年前,就有4人入室搶嬰,導致該家庭破碎,且嬰兒在「新家庭」也未獲得妥善愛護。近日,大陸警方破獲這起案件,其中主謀被判死緩,他氣得當場辱罵法官和家屬。 男子跟夫婦確定交易後 夥同鄰居「入室搶嬰」
根據「央視新聞」微博報導,中國山東省一名男子在2006年12月4日夥同3位鄰居,切斷全村電源,持械翻牆闖入一戶人家,搶走8個月大的男嬰。四人在暴力控制男嬰的爺爺奶奶時,導致爺爺重傷。次日,四人以2.86萬元(約新台幣12萬元)將嬰兒賣給濟寧市一對夫婦,贓款由其中三人瓜分。
男嬰父母17年間輾轉30多個城市,張貼近萬份尋人啟事。期間,母親甚至兩次墜崖重傷,而爺爺抑鬱離世,奶奶則哭至雙目幾近失明。至於被拐賣的男嬰在買家處未獲關愛,15歲前都不曾離開村莊,更長期缺乏教育及心理支持,認親後仍面臨身份認同混亂。 主謀被判死緩 家屬:只要他們死
2025年9月19日,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結果。主謀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主謀聽聞死緩判決後,氣極辱罵法官及家屬,家屬當場回擊:「下去給我爺爺道歉!」。被拐男嬰如今已18歲,他當庭指證:「18年前我無法阻止,18年後我要親手送你們去該去的地方。除了死刑沒有其他期待」。
2名從犯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一負責提供男嬰地址的從犯因未直接參與搶嬰,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2萬元)。法院酌情判決賠償受害人父母20萬元,涵蓋17年尋子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必要支出。
至於拐買男嬰的夫婦,因超過10年的追訴時效,被檢察院「不起訴」。家屬認為,應追加「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並罰,而非僅以「拐賣兒童罪」定罪。男嬰母親說:「6000萬也抵消不了17年的苦。我們不要錢,只要他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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