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未停讓加重罰! 職業駕駛提案「行人闖紅燈罰1.8萬」
為保障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其中,未停讓行人致輕傷及重傷分別調高罰鍰為1萬8000元及3萬6000元。職業駕駛團體今(12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這項政策有違比例原則且針對「駕駛人」身份,同時建議提高「行人闖紅燈」裁罰金額至1萬8000元,相關團體下周一(19日)將前往交通部抗議。
交通部統計,去年有83名行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死亡,約占行人死亡人數2成。為遏止駕駛人僥倖心態,交通部預告修法,將目前罰鍰標準:未停讓行人致輕傷罰7,200元、重傷1萬8,000元,若致人死亡罰3萬6,000元,修改為致人輕傷罰鍰提高為1萬8,000元,致人重傷升至3萬6,000元,比照現行致死裁罰金額。台灣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協會、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台灣遊覽車發展協會等團體上午提出5點聲明,抗議政策有違比例原則,除了喊話行人闖紅燈等亂象也該提高罰則至1.8萬元,也呼籲應該在重要道路路口,加強員警駐點查緝行人違規闖紅燈行為;加強教育行人行經行穿線,違規闖紅燈罰則標示;全面落實改善交通號誌「人車分流」機制,解決都會區人車爭道問題。職業駕駛團體預告,下周一(19日)上午10時30分將前往交通部前繞行抗議。
交通部長陳世凱日前表示,尊重所有用路人意見,但面對生命都應該更謙卑,駕駛人也是行人,呼籲大家共同保護行人能在斑馬線上安全通過,行人罰則部份,目前仍以加強宣導為主。交通部今也回應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是針對已經造成行人傷亡的課題檢討,並非針對一般違規行為,檢討處罰是希望駕駛對行人保護都要有最優先觀念,透過已經造成傷亡的處罰檢討,希望更加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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