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寶媽腳踏3條船!偷吃丈夫好友還叫寶貝 遭求償百萬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輝(化名)與妻子小琳(化名)結婚約15年,育有3名子女,卻發現妻子同時與2名男子發生婚外情,其中一人還是自己的好友大強(化名)。阿輝憤而提出民事求償,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判決,大強須賠償30萬元,另一名男子則須賠償15萬。
根據判決書,阿輝認為大強明知小琳是阿輝的妻子,且兩人本為多年好友,卻仍與小琳發生性行為,並以訊息進行親密對話,明顯逾越普通友誼。此外,小琳同時與另一名男子互動密切,雙方多次單獨出門,通訊內容中也出現「寶貝」、「想你」、「愛你」等暱稱,往來猶如熱戀情侶,阿輝因此向兩名男子提出告訴,各求償100萬元。
阿輝提出了對話紀錄、小琳寫的悔過書等證據,大強在庭上未爭執相關事實,默認婚外情內容;另一名男子則未到庭應訊,也沒有提出任何聲明或陳述,視為自認。
法院審酌兩男侵害阿輝配偶身分法益,確實造成其精神痛苦,並考量雙方學經歷、收入及大強與阿輝的好友關係,阿輝與小琳目前存續婚姻關係等情狀,認為賠償金額應予以適度調整。最終士林地院判決大強須賠償阿輝30萬元,另名男子須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