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貪開庭再認罪 稱犯案並非貪財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遭控以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並向營建業者收取每月約3萬9千元「顧問費」,遭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今庭訊中,陳怡君繼上次開庭後再度坦承犯行,但強調犯案並非貪財,表示因服務處資金不足,才挪用公費補缺。除涉嫌提供每月4萬元顧問費的建商胡姓董事長否認犯行外,同案張惠霖等6名被告均坦承犯罪,並請求法院考量無前科,給予緩刑。
陳怡君今年2月因涉貪遭檢調搜索,羈押將近8個月。高等法院9月撤銷延押,改裁准陳、張分別以100萬元、50萬元交保,並加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等措施,為高院首件自為裁定准予交保的案例。
今日下午庭訊中,陳怡君表示已認罪並深知犯錯,但強調犯案並非貪財。她直言,從政目的並未為了賺錢,犯行起因於服務處經營困難,例如一場造勢活動動輒花費40至50萬元,政黨補助卻僅3至5萬元,資金缺口龐大。
陳怡君說,若連節慶活動或水電費都難以負擔,容易遭質疑能力,因此甚至將自家住宅充作服務處,顯示並非追求享受,而是在壓力下做出錯誤決定。
張惠霖則向法官表示,事發後已深自檢討並願承擔責任。她說,涉案助理多為相識逾20年的老友,基於信任交由其管理,但因財務觀念不足及資金吃緊,一時失慮犯案;並強調相關款項均用於公務,未進入私人口袋。
另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姊等人也當庭認罪,承認僅出借帳戶,並不知助理工作內容且無不法所得;陳怡君等6人盼法院考量無前科,從輕量刑。庭末,法官諭知本案訂於明年1月12日下午3點宣判。(17:1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