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不安者」改列替代役惹議 內政部:制度未上路、持續研議體位標準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國防部去年底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草案將原列為免役體位的「性別不安者」改列為替代役,僅保留「已變更法律性別者」為免役,修正內容遭國家人權委員會批評恐高度衝擊其基本人權,也引發同志團體憂心。內政部今天表示,本案目前仍在彙整各界意見並研議修正,將持續參採醫學專業與性別人權團體意見,與國防部共同研議適當的體位判定標準。
根據國防部預告的「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現行體位區分標準表共計193項次,本次修正達180項。其中,草案將項次109「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性染色體異常者」由免役變更為替代役;並將項次189「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及「接受變性手術者」免役,限縮為「接受性別變更登記者」免役,而「性心理特定狀況經診斷確定者」變更為替代役。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年1月援引監察院和行政院報告指出,過往體檢判定免役體位的雙性人和跨性別女性僅占0.0005%、0.045%,遠非我國免役率偏高的主要原因。若主管機關貿然將該群體納入替代役,卻對於替代役的徵兵檢查與體位判定過程、基礎訓練及分發欠缺性別友善保障的現況毫無考量,也未提出任何預防、降低人權侵害風險的配套措施,無異加劇其人性尊嚴、人格權、人身安全等人權風險。
內政部今晚透過新聞稿表示,體位區分標準自民國95年修正後,當時免役率約8%,目前我國免役率約16%。隨著役期恢復為1年,社會各界對兵役公平性高度關注,政府因此啟動通盤檢討,並參考其他實施徵兵制國家的作法,如新加坡免役率約3%、韓國及以色列約5%。
內政部強調,本案目前仍在彙整各界意見,並持續研議修正,尚未公告實施,相關制度也未上路。對於各界關切的相關項次,內政部將持續參採醫學專業與性別人權團體意見,並與國防部共同研議適當的體位判定標準,以兼顧役男權益與兵役制度公平,未來將持續強化性別友善的服役環境,並確保役男入營受訓期間的健康照護與醫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