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憲法法院駁回加薩巴勒斯坦人訴德國軍售案
德國最高法院今天(12日)駁回一名加薩巴勒斯坦平民提起的訴訟,試圖就德國向以色列出口武器一事控告德國政府。
在「歐洲憲法與人權中心」(ECCHR)的支持下,這名申訴人質疑德國核准出口的零組件被用於加薩的以色列戰車。
該案在2024年與2025年先後遭下級法院駁回後,當事人向位於卡爾斯魯爾(Karlsruhe)的德國聯邦憲法法院(Federal Constitutional Court)提出上訴。
不過,法院裁定駁回此案,指出申訴人未能充分證明,專責法院誤判或恣意否認對其可能負有的保護義務。
法院表示,雖然德國有義務保障人權並遵守國際人道法,但這並不代表國家必然須為個別人士採取特定行動。法院並指出:「如何履行一般性的保護義務,原則上應由國家機關自行決定。」
「歐洲憲法與人權中心」形容該裁定為「對平民訴諸司法權利的一大打擊」。
該組織的「國際罪行與法律問責計畫」共同主任施瓦茲(Alexander Schwarz)表示:「法院雖承認保護義務,卻僅止於抽象層次,未能確保其真正落實。」他說:「對於因德國軍火出口,生命可能受到威脅的人而言,司法救濟的大門形同關閉。」(編輯 : 廖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