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驗DNA遭法院打臉! 男子否認生父身分最終敗訴
一樁橫跨多年、牽動親子身分認定的家事糾紛,近日由法院作出判決。一名男童阿輝在生母小玲協助下,依法提起「非婚生子女認領之訴」,主張其生父為阿欽(均化名)。法院審理後認定,阿欽在無正當理由下,多次拒絕接受親子鑑定,已構成證明妨礙,因此,判准阿輝為其親生子,須依法完成認領。
判決指出,小玲2021年與阿欽發生婚外情,雙方曾多次發生性行為,期間小玲更曾兩度墮胎。後在阿欽鼓吹下,小玲選擇將孩子生下。期間,阿欽不僅陪同產檢,也曾支付相關醫療費用,顯示其對胎兒存在高度關聯。
阿輝一方並提出多項事證,包括先前法院裁定確認孩子生父非小玲前夫、侵害配偶權民事判決、雙方對話紀錄、合照及醫療收據等,證明兩人於受胎期間持續交往並發生性行為。法院調閱相關卷宗後,認定事證完整,足以形成合理懷疑。
阿欽抗辯,指孩子受胎期間自己人在國外工作,否認與小玲有使其受孕的可能。然而法院依民法規定回溯受胎期間,認定實際受胎區間為2023年1月27日至5月28日,與阿欽主張不符。且入出境資料顯示,阿欽於該期間仍多次在國內,並另有兩人出國合照及私訊對話佐證,法院不採信其說法。
審理過程中,法院三度安排雙方前往醫院進行DNA親子鑑定,並正式裁定命阿欽限期受檢,但阿欽均未配合,並主張此舉侵害其身體自主權與人格權。法院認為,在無法排除其為生父的情況下,依法命其鑑定並未構成重大侵害,反而其拒絕行為已損及未成年子女權益。
法院認定,阿輝一方已提出足以證明親子關係高度可能的事證,阿欽卻避重就輕、拒不配合鑑定,依法應承擔不利後果。判決准許阿輝之請求,命阿欽認領其為親生子,確立法律上的父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