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判17年與起訴求刑有落差 北檢:儘速研議將提上訴
台北地院今天(26日)針對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進行一審判決,柯文哲遭判刑17年,與檢方當初求刑28年有落差,台北地檢署晚間提出4點說明,認為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以下是台北地檢署的聲明
一、 就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二、 檢察官偵辦本案絕無預設立場,偵辦團隊均依法定程序蒐集證據,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並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詳查事實妥慎適用法律。
三、 法院審理中,亦就被告、辯護人所提出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逐一審慎調查檢辯雙方所提出之事證,並使雙方充分辯論,作成判決。因此,本署呼籲各界應正視法院判決所認定本案犯罪之不公、不義與不法,並應尊重法院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
四、 就相關泛政治化解讀本案並藉此模糊焦點之非理性、情緒性言論,本署不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