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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等案一審宣判 應曉薇判刑15年6月、沈慶京10年

中央社

更新於 03月26日13:52 • 發布於 03月26日08:04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26日做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7年徒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中央社製圖)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等罪判決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柯文哲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6月。應執行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判刑4年6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

前台北市工務局局長黃景茂判刑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判刑1年3月,緩刑3年;前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判刑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判刑1年;應曉薇顧問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獲判無罪。(編輯:林恕暉)1150326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等4大案,於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圖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中)和2個女兒手牽手到庭聽判。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5年3月26日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等4大案,台北地檢署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已命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名被告到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到庭聽判,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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