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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懷孕歧視!呂秋遠一審判賠60萬 林沄蓁聲請假執行凍結他名下4帳戶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17日01:42 • 發布於 03月17日01:43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知名律師呂秋遠,被控2023年間,在事務所對當時的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有歧視懷孕行為,遭林沄蓁提告求償15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林女提出對話紀錄,證明呂秋遠曾要她「墮胎或離職二選一」,一審判處呂秋遠需賠償林沄蓁60萬元。呂秋遠提出上訴,林沄蓁聲請北院假執行呂男60萬元財產,北院已核發執行令,凍結呂秋遠名下4個銀行帳戶。

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呂秋遠需賠償林沄蓁60萬元。(圖/資料照)

回顧案情,林沄蓁控訴,2023年3月間,到呂秋遠的事務所實習,呂秋遠主動告白,2人低調交往。之後發現自己懷孕,呂秋遠卻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施壓,還要她「不用來上班」,但她並未屈服於壓力,因此對呂秋遠提起歧視懷孕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向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求償100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呂秋遠需賠償林沄蓁60萬元。(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之後林沄蓁不滿呂秋遠在臉書上發文,以「殘葉」影射她和未成年子女,加深懷孕歧視帶來的傷害,加碼求償50萬元,總求償金額來到150萬元。北院開庭審理,林沄蓁提出和呂秋遠的對話紀錄,當中顯示呂秋遠曾要她去診所「做該做的事」,還說「你真的確定要生下來,那就離職吧」等語。

林沄蓁指出,她拒絕墮胎和失去工作有高度實質關聯,且她在懷孕時失去經濟來源,承受巨大壓力,訴訟期間,呂秋遠還以矛盾辯詞、拖延審理程序,更讓她持續加深面對精神上痛苦。呂秋遠於本案僅委任律師出庭,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呂秋遠須賠償60萬元。目前呂已提出上訴,林女則聲請北院假執行呂男60萬元財產,北院已核發執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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