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揚言懲治破壞民族團結 學者:企圖讓台人自我約束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日前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陸委會質疑將用來對付台灣人,執行跨國鎮壓。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天揚言,對於台獨分裂勢力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我們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予以懲治;學者示警,此法將「認同問題」轉成「法律問題」,透過制度與個案操作,讓台灣人在日常言行上產生顧慮。
陳斌華在國台辦記者會表示,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是中華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增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法治根基,對於全面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推動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共同團結奮鬥,具有重大意義。
陳斌華聲稱,兩岸同胞同文同種、同根同源,同屬中華民族,是榮辱與共的命運共同體,我們將深入貫徹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進一步深化兩岸交流合作,厚植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增加台灣同胞的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攜手共創偉大復興。
陳更嗆聲說,民進黨當局出於謀獨私利,故意混淆視聽,編造所謂風險,目的是恐嚇台灣民眾,製造寒蟬效應,對於台獨分裂勢力分裂民族、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我們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予以懲治。
對此,東海大學陸研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今日受訪表示,中國這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本質上是把認同問題轉成法律問題,透過制度與個案操作,讓台灣人在日常言行上產生顧慮。它的重點不在抓多少人,而是在於讓台灣人開始自我約束。
洪浦釗指出,從執行面來看,中國根本無法在台灣或多數民主國家直接執法,也不可能做到全面性的跨境處理。但這不代表這部法律沒有作用,因為它本來就不是要全面抓人,而是透過法律存在與官方表態,持續釋放風險訊號。
洪浦釗分析,當「破壞民族團結」的界線不清楚時,不確定本身就會變成壓力來源。外界未必知道什麼行為會被認定有問題,但會從個案、官方說法與相關訊息中,慢慢感受到哪些事情可能踩線。久而久之,個人的行為會先收斂,甚至出現自我限制。
洪浦釗進一步說,在操作上,中國不需要全面出手,而是透過幾個關鍵場域發揮效果。例如入境中國、香港或澳門,可能面臨限制;在中國有工作、投資或家庭連結的人,也會承受壓力。同時,透過官方與媒體持續放話,甚至標示特定言論違反中國法律,也會讓風險變得更具體。
「這不只是中國法律的執行問題,而是一種透過制度影響行為的方式!」洪浦釗示警,原本屬於認同與言論的問題,被轉化為需要考慮言行後果的選擇。對台灣而言,影響會集中在經常往返兩岸、在中國有連結,或參與公共論述的人。
他批評,整體來看,中國推動這部法律,目標不是建立一套能全面執行的體系,而是形塑一種讓人自行收斂的環境。回到一開始的判斷,它最需要被警覺的,不是抓了多少人,而是讓多少人因此開始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