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崴聲請破產!台電回應 106 億元款項爭議:工程款已付九成
富崴能源因離岸風電二期工程履約爭議,董事會決議通過聲請破產。針對富崴指台電扣留履約保證金、工程保留款及未完工工程款逾 106 億元,台電今(29)日再度回應,相關款項均依工程進度及契約規定支付,目前已支付富崴約九成工程款,並強調工程尚未完成,履約保證金及工程保留款依約尚未達到返還條件。
台電表示,富崴所指逾 106 億元款項,包括履約保證金 16.2 億元、工程保留款 42.8 億元,以及未完工工程款 47.15 億元。其中履約保證金是確保工程如期如質完工,工程保留款則為依契約保留一定比例工程款,均須符合契約及工程進度相關條件後才能給付。
針對工程款支付,台電指出,本案款項均按照工程進度支付,目前已支付富崴約九成工程款。先前富崴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後,雙方也同意採取「監督付款」,由富崴提出申請、經台電審核後,直接將款項支付給分包商。
至於富崴指台電接管工程的爭議,台電表示,富崴曾於 6 月 3 日及 6 月 27 日兩度主動要求台電協助,台電為確保工程順利完成才介入協調,相關過程均有紀錄,並非單方面強行接管工程。
風機所有權則成為雙方另一項爭議焦點。台電主張,相關紀錄顯示風機所有權已移轉台電,並獲富崴方面同意及公證人見證;但富崴後續將風機設定動產抵押權給母公司森崴能源,以擔保森崴對富崴超過 60 億元的債權,台電認為此舉涉及侵害其所有權,並違反採購契約約定。
富崴則於記者會表示,公司並未同意將風機所有權移轉台電,也未參與台電所稱的點交程序,因此認為風機所有權仍存在爭議。富崴表示,願意配合台電接續完成工程及移轉風機所有權,但希望雙方先就保留款、履約保證金、工程款及後續責任進行協商。
台電表示,富崴董事會已決議通過聲請破產,並認為此舉將影響富崴後續履約及債務清償能力;台電仍將持續推進風機安裝工程,朝完成離岸風電二期併網目標推進。
(首圖為示意圖,來源:Siemens Game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