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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生計斷炊、家庭失和 碼頭小職員遭檢2年誣指30案

鏡週刊

發布於 2018年09月13日23:59 • 鏡週刊

**詐欺事件每天都在發生,但無辜被檢、警當成詐欺幫助犯,就相當冤枉。本刊接獲數名任職於高雄港區的企業社老闆、職員爆料,他們幫忙外籍船員跑腿辦理4G易付卡,船員的易付卡事後被有心人取得,作為詐欺人頭卡,讓他們成為代罪羔羊,有人因此在2年內身背30餘件官司,造成生計斷炊,生活陷入愁雲慘霧,雖然地檢署陸續查明真相,給予不起訴處分,但也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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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的高雄港艷陽高照,港區內大型貨輪停泊,企業社職員開始向外籍船員兜售或代購生活所需。一名前企業社員工小迪(化名)坐在港邊,看著同事作業,自己卻再也不能插手,因為他是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眼中認定的詐欺幫助犯,因此丟了工作,生活陷入愁雲慘霧。

幫買易付卡 惹來官司

今年25歲的小迪告訴本刊,他在企業社工作將近半年,幫外籍船員跑腿、添購日常用品。除了購買一般商品,他拿船員證件到市區各大電信門市代辦4G易付卡或網路卡,讓他們可以跟家人、朋友聯繫,一解鄉愁。

高雄港區每天有多艘外籍商船進出,不少船員需要企業社幫忙代購物資。

沒想到這樣的舉動,換來的卻是不斷跑法院。他先是收到地檢署寫著「被告」的傳票,理由是他幫助詐騙集團應召站辦理人頭電話卡,很可能是集團幹部,要他接受偵訊,協助調查。

2年內,小迪共收到三十多張傳票,一張就代表一個詐欺案,另外還有偽造文書案,和經營應召站的妨害風化案,龐大的司法壓力讓他幾乎喘不過氣,公司也因為他屢屢請假出庭,對他失去信任,將他開除。

小迪因官司纏身遭公司開除,只能靠打零工和家人接濟維生,還不得家人諒解。
小迪共遭雄檢偵辦30餘件案件,其中23件獲不起訴處分,過程承受極大痛苦。

沒了工作,小迪的經濟陷入困境,甚至陪伴他多年、論及婚嫁的女友也不諒解,她責備小迪:「要不是你做了這份工作,怎麼會惹來這麼多官司?」在多次爭吵又無解的情況下,女友最終也離開他。

失去經濟來源和女友後,小迪只好靠打零工維生,或麻煩家人接濟,由於三天兩頭就必須上法院,他的家人也失去耐性,質疑他:「你到底是不是真的加入詐騙集團?」讓無辜的小迪百口莫辯。

小迪等人到各電信門市幫船員跑腿代辦易付卡,卻被誣指是詐騙集團成員。

歷經2年的官司煎熬,小迪的案件最後共有23案獲得不起訴處分,但至今有十餘件案子仍在高雄地檢署偵辦中。小迪認為,執法人員根本未善盡調查責任,不顧他提出的證據和說詞,擅自將他移送法辦,曠日廢時的訊問毀了他的前途。

檢調狀況外 無理施壓

無獨有偶,被無辜當作詐欺幫助犯的,還有另一名企業社的老闆阿銘(化名)。經營企業社多年的阿銘強調,他的生意一切合法,也經過警政署核備在案,完全依照規定進出高雄港區,沒想到有天自己會被檢調認為是詐騙集團成員,讓他的生意及生活全都變調。

小迪等人在高雄港幫船員購買物資,卻無端成為詐欺集團的成員,欲哭無淚。

阿銘告訴本刊,當他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時,理由竟是他幫外籍船員代辦的二千多張易付卡中,有3張是俗稱的「王八卡」,應是事後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作人頭門號,此舉形同幫助詐欺,讓他相當不服氣。

除了被當作詐欺犯,檢察官問案的方式還讓人啼笑皆非。阿銘指出,檢察官竟要脅他:「你趕緊把詐騙集團中叫『大副』的成員供出來,不然就把你收押!」讓他氣得想當場飆罵,但又迫於檢座的司法權威只好作罷。

阿銘無奈表示,大副是商船上的船員職銜,並非詐騙歹徒,檢察官不了解這個行業的狀況,還不分青紅皂白施壓,不但有失公允,更有濫權之嫌。後來,他牽涉的2件案件1件獲不起訴,1件卻遭到起訴,逼得他須走進法院面對審判。

阿銘痛批,檢調羅織入罪的做法,已讓他的公司名譽受損,走到哪裡都遭人指指點點,生意因此一落千丈,身心也充滿壓力。他雖對自己有信心,認為司法終能還他清白,但他早已因案件被起訴,受到無可彌補的傷害。

警方將小迪和阿銘等人,依幫助詐欺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和台中地檢署。

本刊調查,移送阿銘及小迪的司法單位有高雄市、台中市警局轄下的分局和刑警大隊,據警界規定,詐欺案只要移送就有積分,警方急於求績效,嫌犯人數自然愈多愈好,但也因此讓部分人蒙受不白之冤。

加上輿論普遍厭惡詐欺犯,審理這類案件的檢察官或法官,若對嫌犯作出不起訴處分,或宣判無罪,往往會被認為是「恐龍檢座/法官」,還會被影射風紀有問題,因此,面對幫助詐欺案件,檢察官通常會先起訴,法官再用簡易判決直接宣判有罪。

勿矯枉過正 造成冤案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指出,檢警應想出釜底抽薪之法杜絕詐欺,而非矯枉過正造成冤案。

針對司法可能誤判造成的冤案,力挺司法改革的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曾表示,有些人應徵工作時提供帳戶給他人,卻被詐騙集團拿去詐財,基本上算是被害者,這類案件以幫助詐欺犯被判有罪的比例很高,直到這幾年有不少法界人士公開呼籲,才有慢慢好轉的跡象。林孟皇認為,司法人員不見得比一般民眾高明,很多人欠缺經驗,才會造就許多錯假情況發生,損及人民的權益。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也指出,執法人員查緝詐騙,不能為了績效就胡亂執行。他舉例,不能因為有人洗錢,就禁止金融機構營業,這種作法不僅矯枉過正,還會導致冤案叢生,讓人對司法失去基本信心。檢警該做的是釜底抽薪,破解詐騙機房,徹底斷除詐騙集團的金流,而不是只抓車手或無辜遭捲入的民眾交差,這樣對遏止詐騙並無幫助。

何謂詐欺幫助犯

王琇慧律師表示,所謂幫助犯是指基於為他人犯罪之意,而對犯罪事實提供助力者,不論精神或物質上的幫助皆屬之。

以本案為例,使用人頭電話卡的是詐騙集團成員,因此詐騙集團成員為詐欺罪;幫忙辦理易付卡的被告,則因其代辦的電話卡遭詐騙集團冒用,被檢察官或法官認定有幫助行為,故成立幫助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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