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代言的內衣品牌維納斯 涉違反商標法起訴
藝人小S代言的內衣塑身品牌「維娜斯」,近年被隋棠代言的「瑪麗蓮」品牌檢舉,指維納斯在官網涉嫌以瑪麗蓮的註冊商附加連結,違反公平交易法,台北地檢署認為維娜斯違反商標法,今天將負責人葉怡伶起訴。
公平會去年6月審議通過,維娜斯在Google搜尋網站,使用競爭對手瑪麗蓮的品牌名稱製刊關鍵字,以「維娜斯瑪麗蓮、讓老公更愛妳」、「助妳完美瑪麗蓮」等爭議文字,附加在維娜斯官網連結,公平會認為維娜斯涉違反公平交易法,處以5萬元罰緩。
葉怡伶供稱,公司委託行銷公司向Google下廣告,自己不知道廣告處理方式。
維娜斯、瑪莉蓮近年互控事件頻繁,維納斯在2011年託網路行銷公司找人幫忙,上網分享使用心得,內容指「穿瑪麗蓮塑身衣會癢癢的」、「老公看到我起疹子的恐怖模樣,叫我不要穿了」,瑪麗蓮發現後控告維納斯加重誹謗並求償,法院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等罪判葉怡伶3月徒刑,另判維娜斯罰金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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