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姐妹二審維持原判 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
首次上稿 09:33更新時間 10:18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2023年凌虐1歲10月大男童「剴剴」致死,全案隔年3月才曝光,震驚各界;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將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創下虐童案史上最重刑紀錄,劉若琳判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高等法院今上午9時30分宣判,高院合議庭駁回上訴,劉彩萱、劉若琳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高院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廖建瑜、陪席法官黃怡菁、受命法官文家倩。
北院一審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皆為專業保母,自2023年9月4日至12月23日晚間剴剴送醫為止,先由劉若琳以不明物體刮傷剴剴的頸部,再由劉彩萱以徒手或持物品毆打、捏拉耳朵、從後推倒撞地等方式傷害剴剴,並以毛巾綑綁、口罩蒙眼方式,限制剴剴的行動自由,劉彩萱還同時拍照傳送給劉若琳。
劉彩萱命令剴剴裸體僅穿尿布罰站、洗冷水澡、在廁所內灌食不足每日營養需求的隔夜菜,姊妹並曾將剴剴綑綁後放入桶子裡,以裸體僅著尿布躺臥在地上、不得變換姿勢。
劉彩萱、劉若琳見剴剴日益瘦弱且有外傷,均未積極帶他去就醫治療,終致剴剴營養不良、身體衰弱,全身至少42處虐待性傷勢,還得了憂鬱症,終至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國民法官庭批評劉彩萱「以虐取樂」,判無期徒刑,劉若琳乃共同正犯,判刑18年。
高院在上個月22日召開言詞辯論庭時,吸引婦女團體、民團和關心此案民眾等上百人到庭,擠爆最大的專一法庭,「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藝人郁方等人均到場旁聽,被害人家屬均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