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追訴權不公開說明會8大法官合體 律師團盼公開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今(2)日針對「兒少性侵害追訴權釋憲案」舉行不公開說明會,除當事人及聲請方律師蔡尚謙及前立委、律師邱顯智到庭外,8位大法官皆出席不公開說明會,首度上演合體出庭,其中6位大法官有提問。說明會結束後,台灣光寰協會與釋憲案律師團在司法院門口高喊「釋憲修法雙管齊下、為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呼籲憲法法庭納入倖存者觀點,開啟公開言詞辯論。
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有必要時,得開說明會,並指定專家學者提供意見。說明會並未設大法官門檻,因此現有8位大法官就審理案件開說明會並無疑義。憲法法庭今天也邀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薛智仁、東海大學法學院教授柯耀程擔任鑑定人,提供專業意見。
據法務部統計,2006年至2026年1月間,因性侵害案件提告,而因時效完成或逾告訴期間者共有1224人,也就是說過去20年內,平均每年有60餘人、每周都有人鼓起勇氣提告,但因時效因素,而被國家司法拒之門外。
釋憲案律師團:法律人閉門造車 籲公開言詞辯論
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受訪指出,不公開說明會開了兩小時,過程中也接受大法官們豐富提問,大家對兒少的人權以及兒少性侵被害者,應給予程序權上的保障沒有意見、達成共識,但這份保障究竟是否適合溯及既往目前仍未達成共識。
蔡表示,陳忠五大法官提出值得重視的倖存者角度討論,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等大法官則提出程序上及各國憲法比較;律師團向大法官強調,一群法律人閉門造車,很難理解被害人、倖存者到底需要多少時間走出來並提出司法程序,希望大法官可以聽到倖存者心聲,納入多元意見鑑定人,行公開言詞辯論程序,開啟一場社會對話,這是一場屬於台灣性別人權的轉型正義。
釋憲案律師之一邱顯智表示,該釋憲案的共同聲請人有10位,今天有7位倖存者到場,被安排在另外一間房,邱重申兒少性侵的追訴權失效議題,是涉及根本正義的問題。
邱顯智表示,中世紀的哲學家奧古斯丁曾說「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正義,就有如強盜集團」,無論澳洲或其他國家的研究顯示,一個人在兒童時期被性侵,必須接近24年才能夠長出力量為自己發聲,可見在2005年修法前的追訴時效僅20年是遠遠不足的,希望大法官能宣告違憲,並在司法機關跟立法機關的協力下,保障兒少權益。
倖存者:困難在說明會沒被看見
站出來替聲請人發聲的「阿美」表示,她也是倖存者之一,她提告時尚未過追溯期,但她是以聲請人案件的陪伴者身分參與說明會,她與案件聲請人們都認為,說明會並沒談到事情的核心重點。
阿美認為,性犯罪案件的倖存者之所以受到追訴期限制很大的影響,其中一個原因是性犯罪倖存者在把自己的經驗說出時,會有非常嚴重的羞恥感,社會氛圍往往傾向檢討被害者,因此導致我們很難為自己發聲,因此希望未來如果有機會進行公開言詞辯論,能夠多邀請兒童心理學或身心科相關的專業人士替我們發聲。
阿美遺憾表示,「我相信法律有法律的專業,但性犯罪倖存者所面臨的困難,在這次說明會裡好像沒有被真正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