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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慘了?切結書「勾這欄」恐有觸法疑慮 劉世芳嚴正出手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02日09:38 • 發布於 03月02日09:00

即時中心/顏一軒、魏熙芸報導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未歇,平面媒體報導,李貞秀在立委報到的切結書中,疑似在「中華民國國籍」及「雙重國籍」的欄位勾選前者,恐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日嚴正回應,內政部正透過立法院詢問有無相關事實,如果屬實,會要求立院本於職權,依《國籍法》第20條限制處理。

《鏡報》今日報導,李貞秀當初立委報到時在切結書上,竟在「中華民國國籍」及「雙重國籍」的欄位勾選前者,此舉恐已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劉世芳今日下午前往高雄市橋頭區出席「橋新.安居B」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動土典禮,並於行程中短暫接受媒體聯訪。

劉世芳受訪時提到,今天看到特定媒體貼出李委員當時在立院宣誓就職時,所提供給立院的切結書中,對於勾選中華民國國籍或雙重國籍的部分,她只有勾選中華民國國籍,而非勾選具備雙重國籍的身分。

她進一步說明,由於李貞秀原始的切結書在立院,內政部正在向立院詢問是否有相關事實,「如果屬實,我們會邀請立院本於職權及《國籍法》第20條限制,針對李貞秀還沒正式擁有立委的資格,能正視處理」。

劉世芳說,上上個禮拜,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給內政部的回函有提到,關於李貞秀是否具有雙重國籍身分一事,將提交立院朝野黨團協商,若屆時有協商,可以秉持事實的證據處理,不要讓公務員陷入登載不實的指控。

內政部也發布文字聲明回應,有關李貞秀就(到)職資格案,前已於115年2月26日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本部已3次分別函請立院秘書長及李貞秀女士提具於就職前已辦理放棄國籍的書面證明,並請立院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辦理。立法院秘書長已於2月13日回函,但函內並無提供相關的書面證明。

因此,內政部迄今仍未收到李貞秀女士已辦理放棄國籍的證明文件,依國籍法第20條的規定,立法委員係由立法院解職,因此仍須由立法院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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