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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絞碎機捲死!17歲休學少女賺家用打工 抱病上班卻遇死劫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1天前 • 李惠婷

17歲葉姓少女上(1)月31日下午,於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529號的台北漁產公司保麗龍回收場工作時,意外遭絞碎機捲入慘死。據了解,葉女年紀輕輕便休學,為分擔家計已到該廠打工8個月,意外發生當日即便因身體不適看醫生,仍在結束後趕去上班。

葉姓少女當日下午近5時許正在工作,將保麗龍盒子丟入絞碎機後,發現機器因盒子上的膠帶而停止運作,未排除故障,她將身體伸入機器嘗試清除膠帶,過程中疑似失足,以背對的姿態跌入機器,掙扎時手不慎觸碰到電源開關,機器開啟,其上半身肩部以上迅速被機器捲入,當場死亡。

根據調查,葉姓少女生在5口之家,父母於工地上班,家中還有一名哥哥和一名弟弟;且她已休學,為分擔家計,8個月前至案發工廠打工。台北漁產總經理施宜廷指出,葉姓少女當日因身體不適,中午前往看診後於下午3點返回工作,豈料回崗不過2小時便發生慘案。

勞動局指出,該案為漁產公司委外廠商發生的重大職業災害,已依程序實施勞動檢查,雇主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7條,「雇主在從粉碎機或混合機取出內容物時,應先使機械停止運轉。」但本案機械未停機即進行作業,已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1款,且因導致葉女死亡,構成職安法第40條刑責,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葉女未滿18歲,卻從事職安法第29條第1項第6款所列「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動裝置危險部分的清掃、檢查等」工作,另構成違反職安法第41條,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8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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