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副署眷改條例修法 卓榮泰:違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現行眷村改建認定時間從1980年放寬至1996年,並新增「有改建之必要」條款。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6日)受訪時表示,本次修法違反平等原則並侵害行政院編列預算權,因此決定「不予副署」。
立法院於日前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主張這項修法是為了解決北市大安區「慈仁八村」國軍眷村改建及住戶遷移問題,因慈仁八村不符修法前建物改建所認定年限,住戶曾提起訴訟,但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且大法官2度決議不受理住戶聲請釋憲。而本次修法放寬國軍眷村改建認定年限,從1980年放寬至1996年前興建完成,並新增「有改建之必要」條款。立法院已在1月28日將咨文送抵行政院,10天法案公布期限在今日(6日)屆滿。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一早出席活動前受訪表示,本次眷改條例修法已嚴重侵犯行政院預算編列權限,為了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決定「不副署」這部法案。他說:『(原音)嚴重的是侵犯行政院依照憲法所形成的施政計畫、編列跟提出預算的專屬權,所以為了捍衛憲法的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本人也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我決定這次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修正,決定不予副署。』
這是繼《財政收支劃分法》後,行政院「不副署」法案的第二例。卓榮泰重申,本次修法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更無視慈仁八村爭議已是判決確定的司法案件,因此決定不予副署這項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