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三立旁噴辣椒水!主謀砸7萬「要讓李正皓破相」判刑4月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去(2025)年6月19日晚間從三立電視台錄影完畢,開車載著女友馬郁雯準備離開時,遭埋伏在車道的21歲吳姓男子攔車、狂噴辣椒水。警方循線逮捕主嫌李男等4人,經調查發現主嫌李男以7萬元代價,找來吳姓、吳姓及陳姓等3名共犯策劃攻擊行動,檢方依傷害、強制等罪提起公訴。如今判決出爐,由於李正皓拒絕和解,李男及動手吳男均遭判刑4月。
判決指出,主謀李男因對李正皓在電視節目上的論點心懷怨恨,竟謀劃讓名嘴破相的想法。他利誘22歲吳男、24歲吳男及另名陳男加入計畫,還親自帶著一行人前往李正皓位於板橋的住處及內湖三立電視台進行2次場勘。李男允諾,事成後動手的吳男可拿5萬元、現場負責指揮的吳男及把風的陳男可各拿1萬元,若被抓會負責交保。
2025年6月19日晚間7時許,李正皓駕駛愛車載著馬郁雯緩緩駛出電視台車道,早已埋伏在側的吳男突然衝出,以肉身阻擋行車動線,假裝發生行車糾紛。李正皓搖下車窗想確認狀況,吳男竟掏出辣椒水,對著李的臉部一陣猛噴,李瞬間雙眼劇痛、淚流不止,經診斷受有雙眼結膜炎傷勢。
案發後,警方迅速透過監視器與通聯紀錄,鎖定主謀李男等4人並逮捕,經檢方調查依傷害、強制等罪嫌起訴。
士林地院審酌,李男及2名吳男共3人雖有悔意,但始終未能與李正皓達成和解,審酌分工,將主謀李男、執行吳男分別依共同傷害罪判4月徒刑,另名吳男則判刑3月,均可易科罰金。至於另名遭檢方起訴的陳男,未納入簡易判決程序,須另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