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販菸業注意!菸盒警示圖文需至50% 衛生局:違者開罰

勁報

更新於 2024年03月18日17:33 • 發布於 2024年03月18日17:33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菸盒上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讓人看了心驚驚,其主要目的是呈現菸品危害,提醒吸菸者遠離菸品。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新法規定,自113年3月22日開始,菸品容器上健康警示圖文面積需從原本35%增加至50%,違者將依法開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各通路菸品販售業者及菸商,自3月22日當天起,經查獲販賣菸品之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少於50%者,依菸害防制法第29條規定,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罰鍰;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故請販菸業者務必自行檢視菸盒警示圖文面積是否符合規定,以免新法上路後挨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搶先於新法規定日前不僅函文連鎖超商且結合37區衛生所開始走訪輔導本市檳榔攤、雜貨店、菸酒專賣店等販菸場所共計1,828家;並拜訪轄內販菸經銷商業者,親自輔導訪查以清楚告知業者菸盒警示圖文新規定,並透過臺南市政府Line、臺南市政府健康共照雲Line、Ig及臉書健康情報讚粉絲專頁、戶外大型電視牆、新聞稿等不同媒體管道進行宣導,期望新法上路後業者都能符合規定,以達落實菸害防制法之目的。

此外,菸害防制新法上路後,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衛生局表示,本局近日走訪新法上路前販賣電子煙及加熱菸之實體店家共18家皆已歇業。

衛生局呼籲,如有使用或販賣電子煙者,勿再使用及販賣,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經查獲違反規定均依法處辦。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朋友們,為了自己及家人健康遠離菸品,欲戒菸者可撥打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至戒菸門診由專業人給予協助。(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柯文哲回應了 逢甲夜市遭噴辣椒水「相信不是蓄意」

民視新聞網
02

「美容教母」打玻尿酸身亡 醫美診所老闆、護理師確定要賠361萬

壹蘋新聞網
03

全台最辣烏龍!分局長帶隊維安竟變「噴辣兇手」 沉默一天自知難逃才認了

鏡報
04

外島下士「簽下去」待不到2年受不了!搭機逃兵…躲天台廣場3天下場曝

三立新聞網
05

自曝罹「膽管癌」 前經長郭智輝:賴清德總統叫我去健康檢查,救我一命

三立新聞網
06

快訊/爸媽吵架!台中少年突墜樓 送醫宣告不治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