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李貞秀堅持「給我錢才辭立委」!民眾黨秀她4大罪狀:經勸之後還講不聽
在黨內外都爭議滿身的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因宣稱新竹市長高虹安收受前主席柯文哲700萬元等,經檢舉後送黨內調查,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13)日即日起決議開除李貞秀黨籍,並列出她的4大罪狀,其中透露李貞秀甚至要求「金錢換辭職」。
民眾黨中評會表示,黨團總召陳清龍檢具相關事證後,提交中評會調查,並邀請陳清龍與李貞秀到場說明會議現況與後續事證。經查受處分人李貞秀違紀事實如下,第一、「諸多言論與行徑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本黨和諧」;第二、「連續性違紀」。
中評會續指,第三、「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李貞秀於2026年4 月7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嚴重毀損國家公職之倫理。
中評會強調,第四、「嚴重違反黨紀與政治倫理」,經陳清龍規勸,說明不分區立委之公益性質與應盡之義務後,李貞秀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之前提。
中評會認為,李貞秀持續性違紀已重創本黨形象,且公職職務不可交易化,李貞秀意圖將辭任公職作為對價,此行為已嚴重侵蝕政黨政治之誠信原則,更愧對支持者對民眾黨之託付,損害政黨清廉品牌與社會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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