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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陳宣裕遭控性侵猥褻6女 二審仍維持2年6月徒刑

鏡週刊

更新於 04月23日02:20 • 發布於 04月23日02:20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高等法院二審於今日宣判駁回上訴,NONO因強制性交未遂維持原判2年6月。(本刊資料照)

藝人「NONO」陳宣裕遭控利用知名度、工作機會,藉機性侵、猥褻6名女子共7次,一審僅認定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今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年6月。

#Metoo事件於2023年燒進演藝圈,網紅「小紅老師」指控演藝圈「N哥」藉口開車接送,對她們強摸胸部、性騷猥褻,並宣稱集結多名被害女子,向檢方提出告訴,總計共有10人提出告訴。檢察官認定NONO對6名女子性侵、猥褻共7次,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罪起訴。

檢察官認為,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陸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假借介紹工作或錄影結束吃消夜的名義,邀約被害人到住處、飯店、車上等地獨處,進而伸出狼爪,還對被害人說出「有沒有看過這麼大?」「沒有射精不算啦」,故檢方痛批他「品行低劣」「未見悔意」,建請法院重判嚴懲。

士林地院一審僅認定其中1案成立,判決指出,NONO透過錄製節目機會認識女子,節目錄完後藉口時間已晚要開車送她回家,女子不堪對方百般請求且認為對方應該不會亂來,孰料卻被載到暗處遭NONO強闖後座、壓制強吻及撫摸胸部,被害人不斷掙扎求饒才免於遭性侵。高等法院今(23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NONO仍判2年6月徒刑,可上訴。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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