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條例修法延宕逾半年 民團提3大訴求籲儘速修法
〔記者羅國嘉/台北報導〕行政院曾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方向,主打租期穩定、租霸下車、租金規範及權益保障等四大重點,但至今逾半年內政部仍未提出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引發關注。藍綠白立委今(17)日與多個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完整修法版本。民團從房東、房客及市場透明度提出建議,包括建立租霸下車機制、推動「2+2」租期保障及強化租屋登錄與稅制誘因,盼兼顧雙方權益、健全租屋市場。
藍委牛煦庭、綠委李柏毅、白委邱慧洳今天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崔媽媽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應儘快提出的修正草案,並提出「行政院應信守承諾、立法院應向政院施壓、民間版草案啟動」三大訴求。
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指出,現行制度對不良房客處理機制不足,多須仰賴訴訟,恐影響房東出租意願。他認為若過度限制如強制調漲租金或延長租期,恐衝擊房源供給,並呼籲建立「租霸下車條款」,針對欠租達二個月或重大違規、違法行為承租人,於符合法定要件下可透過公證契約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從租客角度支持建立「2+2」穩定居住保障,即最低租期2年並搭配一次優先續租權,同時也支持租霸下車條款以平衡雙方權益。OURs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則說,租屋市場不透明是亂象根源,主張導入租屋登錄制度,並推行「登錄租稅大赦」,對過往未申報所得既往不咎。
牛煦庭表示,內政部既已於去年提出租賃專法修法方向,應儘速提出完整版本供各界討論。另公證法第13條修正草案盼納入欠租者於租期內即可強制執行機制,並在平衡租客權益下推動租期至少2年以上配套,同時納入租賃登錄、減稅誘因等制度設計;並建議導入「行政裁決制度」處理租賃糾紛,以提升效率、減少訟源。
李柏毅則說,針對租期長短、包租代管年限及租賃登錄平台等議題,仍需評估市場影響並逐步調整,期盼行政院提出穩健務實版本,完善租屋市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