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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客沒吃到「薑絲炒大腸」留負評!老闆急做1事反被告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12日05:11 • 發布於 04月12日05:10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苗栗一間「薑絲炒大腸」名店,因客人沒吃到,竟背上官司!客人因未能如願品嚐到心目中的薑絲炒大腸,憤而在網路上留下負評;沒想到餐廳老闆只是想平息客人怒火,用「調貨」方式並致電邀約客人回店用餐,但此舉卻讓客人憤而提告「妨害自由」。

苗栗薑絲炒大腸名店因客人沒吃到薑絲炒大腸而被告。(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資料照)

最後的大腸是隔壁桌的

事件起因於2025年底,該名客人慕名前往該餐廳,指名要吃客家名菜「薑絲炒大腸」。不料造化弄人,當天最後一盤大腸恰好被隔壁桌捷足先登。客人眼見美味落空,氣憤之下連飯都沒吃便轉身離去,隨即在 Google 評論祭出「一星負評」,並致電店家痛批安排不周,害他大老遠跑來卻撲空。

老闆「跨店調貨」急Call客人

面對客人的怒火,老闆為了平息糾紛並補償客人的期待,竟火速跑向其他同業,成功調來一份切好的大腸。隨後,老闆根據通話紀錄回撥給該名客人,並興奮地表示:「哥!你那麼想要吃的大腸,我已經向別家調貨回來了,現在請你回來店裡吃」。卻沒想到,這通充滿熱忱的電話卻成了訴訟導火線。該客人主張,老闆的行為與邀約令他感到「不懷好意」,憤而向警方報案,控告老闆涉嫌「妨害自由」。

老闆在電話中向客人表示有調到貨,並請客人回店裡用餐,結果卻被告「妨害自由」。(圖/此圖為AI生成示意圖)

檢方裁定:主觀無惡意,不起訴處分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案經檢察官調查後指出,老闆在電話中並無任何強暴、脅迫或限制對方行動的言論,單純的邀約用餐並不構成妨害自由罪嫌。最終,這場因「吃不到大腸」引發的司法鬧劇,以不起訴處分落幕。而老闆也在臉書PO文宣布判決結果,留言區也掀起網友們熱議「官司炒大腸(誤…」、「你是否在大湖沒有用大腸救狐狸所以被告?⋯」、「你是否在雪山上救過一隻狐狸,才會讓人連吃不到薑絲大腸都提告恐嚇」、「好吃成這樣子感覺就應該要立刻去朝聖」、「太神奇了!現在人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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