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狼醫涉性騷女下屬 裁定30萬交保.戴電子手環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苗栗頭份某醫院邱姓副院長,今年除夕涉嫌在他經營的診所,強制猥褻女員工,檢方昨(31日)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1日)天凌晨裁定,邱姓副院長30萬元交保,實施科技監控。苗栗地方法院回應,因為被告有相當的身分地位,為了保護受害人,才會裁定除了交保,還要接受科技監控!
頭份某醫院邱姓副院長,今年除夕在他經營的診所,假借發紅包,伸狼爪騷擾女員工,不但拍肩、摟腰還強行摟抱,從畫面中可以清楚看到,受害人頻頻阻擋,對方還是從櫃檯一路糾纏到門口。畫面在網路流傳,引發輿論撻伐,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出手偵辦,認定被告有羈押禁見必要。
聲源: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偉誠:「邱姓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除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外,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之虞,而有羈押必要,爰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邱姓被告以30萬元交保,雖然獲得人身自由,不過,必須要實施科技監控。過去司法案例上,藝人宥勝和黃子佼都曾涉犯強制猥褻,交保後都沒有接受電子監控設備,為什麼頭份這位交保醫師,法官要加碼裁定接受電子監控呢?
聲源: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卉聆:「被告他本身具有,相當的一個身分地位,有一定的影響力,我們電子監控是有設定,所謂的圍籬,主要的目的是預防再犯。」
邱姓被告位高權重,位列副院長,他服務的醫院還被爆出,醫院院長疑似在群組下令要員工幫忙維護醫院名譽,加上監視器清楚拍下連續犯行,就怕被告有重複犯罪之虞,法官才會裁定被告,必須要戴電子手環,隨時監控他的行動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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