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遺產出奧步!偽簽姑姑名偷蓋印過戶 蕭貪男認罪換緩刑
一名男子阿翰(化名)為了搶奪家族房產,竟然鋌而走險偽造文件,不僅冒用長輩名義簽名,還盜蓋印章,企圖將房屋稅籍過戶至自己名下。案經揭發後,法院審理認定犯行明確,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阿翰為已故親屬之繼承人之一,與姑姑小蓉(化名)間因遺產問題產生糾紛。雙方原本共同繼承兩筆房產,但遲未完成分割程序。不料,阿翰竟為圖一時之便,未經姑姑的同意,私下偽造關鍵文件。
檢方查出,阿翰早在2019年,就在「繼承系統表」及「遺產分割協議書」上,冒名簽署姑姑小蓉姓名,並且盜用其印章,隨後持文件前往稅務機關申請變更房屋納稅義務人,成功將房產登記為自己及另名親屬名下,嚴重影響繼承權利與地政資料正確性。
直到小蓉察覺異狀後報警,全案才曝光。檢警偵辦期間,阿翰坦承確有代簽及用印行為,但辯稱係基於家族內部授權。然而,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授權並無具體證據支持,且即便曾有授權,在原授權人死亡後,法律關係即已消滅,仍不得再冒名行使,認定其辯解不足採信。
法官指出,偽造文書行為足以損害他人權益及公共信用,尤其涉及遺產分割及不動產登記,更影響甚鉅。不過,審酌阿翰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姑姑達成調解並獲得原諒,顯示尚具悔意,因此量處較輕刑度。法院也考量阿翰無前科紀錄,且犯案動機屬一時失慮,因此依《刑法》相關規定,宣告緩刑2年,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