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眼神也算性騷擾!男搭捷運「狂盯女子」逼近 最重罰10萬
一名女子搭乘捷運時,遭一名男子持續以眼神直視,即使換座位仍被跟隨逼近,嚇得她大叫並在下車後立即報警。律師指出,性騷擾不僅限於肢體接觸,眼神凝視、言詞騷擾或聞髮香等行為同樣構成性騷擾,依法最重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
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一名黑衣男子突然快步靠近該名女子,女子受到驚嚇後大叫一聲,立刻往後挪動一格座位,卻仍持續被男子猛盯著看,這樣的情況至少持續50秒。當女子試圖離男子更遠一點時,男子竟在狹小的捷運車廂空間內,硬是走到對面座椅區前,想離女子再近一點,而男子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過女子。女子機警地在下車後立刻報警處理。
捷運警察隊第四分隊小隊長楊國芳說明,該名女子於西門站搭乘板南線列車,欲前往南京三民站下車,途中一名男子忽然起身而行,並以眼神直視,造成該名女子心生恐懼。經警方說明相關權利義務及後續處理程序後,該女子遂前往轄區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提起性騷擾申訴。楊國芳表示,員警已調閱車廂及站內監視器影像以釐清案情,目前已掌握該名男子票卡紀錄及相關畫面,將依法從嚴究辦。
律師黃柏榮指出,眼神凝視部分,如果針對他人的特定部位長期注視,讓人感到不舒服的情形,也會構成性騷擾。黃柏榮強調,依照性騷擾防治法,最重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他也說明,性騷擾除了肢體接觸外,就連說話的言詞、聞髮香,還有眼神凝視,都包含在性騷擾的範圍內,民眾切勿以為沒有接觸到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