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佑宗專欄:國民黨對賴清德彈劾案的戰略誤判
當前台灣政治高度對立的氛圍下,賴清德成為在野黨攻防的焦點一點都不令人意外。然而,國民黨近期發動的彈劾行動,若從憲政制度設計與戰略效果來看,更像是一場「留下政治紀錄」的象徵性操作,其目的不在於改變現實,而在於改變未來對這個行動的「敘事」,提供未來政治競爭(特別是選舉)的戰略。也就是說,未來選舉時,國民黨或民眾黨可以這樣說:「我們當時有提案彈劾」、「我們曾經要求追究賴清德的責任」、「賴清德曾被彈劾/被調查」,即使這些行動當時沒有任何實質效果,仍然可以被包裝成賴清德的「污點紀錄」。不過,台灣民眾真的只看「有沒有紀錄」,不會去想「為什麼要做這件事」嗎?
首先,從制度現實來看,台灣的彈劾程序是一項高度門檻的政治工具。依照憲政運作邏輯,最終是否能提到憲法法庭審議,取決於是否有三分之二以上立委的支持。在當前立法院結構下,若沒有執政黨的配合,任何針對總統的彈劾都不具實質通過的可能性。彈劾總統從來不是在野黨的武器,而是在執政黨內部分裂時,才有可能發生的政治制衡機制。
這一點可以從美國的經驗中得到清楚印證。無論是柯林頓、川普,還是詹森總統,彈劾案之所以成為重大政治事件,並非因為彈劾本身,而是因為彈劾是否能跨越政黨界線,取得參議院的定罪票數。在美國制度下,眾議院提出彈劾只需簡單多數,但真正關鍵的是參議院三分之二的定罪門檻。歷史上所有總統彈劾案,無一不是因為缺乏跨黨支持而未能定罪成功。從這裡可以得到一個關鍵的啟示,彈劾若無法轉化為跨陣營共識,其政治效果就會從「問責機制」轉為「政黨動員工具」。一旦被視為動員工具,其正當性就會迅速流失。
回到台灣情境,國民黨此次行動的戰略意圖,其實並不難理解。它真正的目標,不是要通過彈劾,而是留下歷史紀錄。這種「留下政治紀錄」在高度極化的民主體制中並不罕見。然而,這種策略存在兩個根本性的問題。第一,它忽略選民對政治動機的判斷能力。當代台灣社會,選民並非被動接受政治訊號,而是會對行動背後的動機進行解讀。當彈劾案從一開始就被普遍認為「不可能通過」,那麼它的象徵意義就會被重新詮釋為「政治操作」,而非「制度監督」。換言之,國民黨原本希望留下的歷史紀錄,很可能被社會解讀為「又一次的政黨惡鬥」,流失中間選民的支持。
第二,這種操作會反噬發動者本身。在政治責任的競逐中,誰被認為是在「濫用制度」,誰就會承擔聲譽成本。相較之下,賴清德反而可能因為彈劾未過而獲得某種程度的「制度背書」,強化原本支持者對他的支持。這與美國經驗高度一致,例如川普在兩次彈劾後,其支持者反而更加鞏固,原因正是彈劾被視為黨派攻擊,而非制度正義。
更重要的是,從憲政責任的角度來看,此次彈劾本身就存在「對象錯置」的問題。在台灣的半總統制架構下,對國會負政治責任的是行政院,而非總統。這一制度設計的核心,在於將日常政策責任集中於行政院長及其內閣,而總統則主要承擔國家元首與戰略領導的角色。因此,若在野黨認為政府施政失當,最直接且制度上正確的工具,應該是提出倒閣案,而非對總統發動彈劾。
彈劾是一種極端手段,通常適用於重大違法或憲政危機,而非一般性的政策不滿。當彈劾被用來處理日常政治爭議時,它不僅失去制度意義,還會稀釋在真正危機時的正當性。這正是當前世界民主國家正面臨的一個普遍風險,當高門檻的憲政工具被頻繁使用於政黨競爭時,其正當性會逐漸下降。美國近年來彈劾政治的常態化,已經引發學界對制度侵蝕的憂慮,而台灣若走上相同路徑,將可能進一步加劇情感極化與制度信任的流失。
國民黨此次對賴清德的彈劾案,從一開始就缺乏成功的制度條件。這樣的策略不僅難以達成預期效果,反而可能強化社會對政黨惡鬥的負面觀感,並將政治成本回彈到發動者身上。同時,它也模糊台灣憲政體制中責任歸屬的清晰界線,錯置了應有的監督工具。如果台灣要從美國的經驗中學到任何教訓,那就是彈劾不應成為日常政治攻防的延伸,而應保留為跨黨共識下的最後手段。否則,當一個制度工具被過度使用時,最終被侵蝕的,不只是政黨的聲譽,而是整個民主制度的公信力。
※作者為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