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獨自赴台大醫院收款387.5萬遭竊 金管會開罰合庫600萬
合庫銀台大分行行員今年5月底到台大醫院收取營業款項遭竊。金管會今天(18日)表示,行員執行外出收款作業,未依規定由兩名以上行員共同執行,且未使用可上鎖的手提箱裝置現金,導致運送過程現金387.5萬元遭竊,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有相關缺失,依銀行法開罰合庫銀新台幣600萬元。
金管會今天表示,這起案件合庫銀有兩大類缺失,一是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未建立行外收付作業的勾稽機制,也未建立妥適的內部稽核機制。二是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包含未確實執行營業場所外收付款項作業規範,員工未確實執行外出登記作業,也未落實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照會機制。
此外,金管會指出,因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開罰600萬元。
對此,合庫銀表示會深切檢討,並已訂定具體改善措施,落實執行相關內部控制,杜絕情事再度發生。
合庫銀說明,這起案件損失金額新台幣387餘萬元,案發當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完成筆錄,同時依規通報主管機關,對合庫銀營運及財務無重大影響,客戶權益亦不受影響。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