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警方二度延扣黃明志 最新口供竟是與謝侑芯同房做「這件事」
台灣女網紅謝侑芯上月底赴大馬工作期間猝逝,後續爆出大馬歌手黃明志當時與她同房,命案疑點重重。黃明志日前已自行投案,馬國警方懷疑他與謝女生前性交、謝女死後遺體亦遭移動。當地媒體今(9日)表示,馬國警方將會在明日延扣期屆滿之後,向法庭申請再度延扣,以便深入調查。黃明志口供聲稱,當天與謝女同房是在討論影片拍攝案。
《中國報》稍早曝光黃明志最新口供。黃明志表示,10月22日下午1時40分他與謝侑芯正在討論影片拍攝專案,女方說想稍微沖洗一下,但進了廁所30分鐘都沒有聽到聲音。隨後他發現謝侑芯在浴缸昏迷,曾嘗試向她施以CPR,但不果,急忙招來救護車。
警方到場後,在房內查獲約9顆藍色疑似搖頭丸的藥丸,黃明志的初步尿檢對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
黃明志於10月24日被大馬警方指控2項罪名,一是抵觸危險毒品法令39A(1)(擁有毒品)條文,其二是抵觸15(1)(a)(濫用毒品)條文。黃明志獲准以4000令吉(約新台幣2萬9)交保外,案訂12月18日開庭審理。後續警方又將猝死案轉為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調查,並逮捕黃明志。
而謝侑芯的閨蜜、在IG擁有超過400萬粉絲追蹤的網紅謝薇安,近日更特地飛往馬來西亞,連日來替好友發聲,也不惜槓上黃明志,卻遭部分網友質疑消費死者流量、蹭熱度。為此,謝薇安8日晚間發出律師聲明,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藉此牟利。
謝薇安強調之所以會如此積極地介入此事,就是因為不希望這件事情到最後不了了之,盼能為好友討回一個公道,也是出於關心與責任感,希望此事能被正視並能盡快釐清。
謝薇安委託律師聲明全文:
一、由於近日部分網路言論對本人於謝侑芯小姐(以下簡稱謝小姐)事件中的行為與動機有所誤導與不實揣測,為避免大眾誤解與錯誤傳播,特此鄭重聲明如下:
(一)首先,本人之所以參與協助尋找謝小姐並關注此事件發展,完全出於真誠的關懷與多年朋友之情。而本人與謝小姐約於六、七年前係因同屬一家寫真出版社相識,自此保持聯繫,亦會在工作上互相協助。多年以來,本人基於友情,更曾向數間代言與廣告廠商推薦謝小姐,並協助促成相關合作,所有協助皆出於善意與情誼,從未從中收取任何報酬或利益。
(二)由於本人與謝小姐幾乎每日透過徵信聯絡,互動頻繁,內容涵蓋工作與生活近況,在今(114)年10月21日收到謝小姐最後一則訊息後,即未再收到任何回覆,本人隨即察覺異樣,開始主動聯繫各方協助尋找謝小姐,並自掏腰包負擔相關費用,只盼盡一己之力協助找到謝小姐。
(三)本人於10月30日得知謝小姐不幸離世的消息後,立即暫停所有工作與生活安排,並於翌日(10月31日)啟程前往馬來西亞,只為了解事情真相,釐清事發經過。再者,於此事件發生後,本人所有於社群平台的公開發言、貼文內容,均以尋人與釐清真相為唯一目的,沒有發布任何業配或商業宣傳文案,更無藉此牟利,所做的一切,皆出於關心與責任感,盼望此事件能被正視並能盡快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