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鐵不成鋼?台南游泳教練蠻力抓傷國小學童判拘役
李姓男子是林姓國小男學童的游泳課教練,去年7月19日在泳池內教導其仰式過程中,提醒學童踢水時臀部要用力時,以過大力道揉捏其臀部,且在過程中不慎抓傷手臂,致臀部及左前臂挫傷瘀血,林父發現後報案處理。法官認李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50日,可上訴。
李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與林父於警詢時及偵查中證述情節相符,並有診所診斷證明、監視器擷取翻拍照片及現場照片,以及雙方間LINE對話紀錄等佐證,事證明確。檢方認李犯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台南地院審酌,李於教導男童過程中,造成男童兩側臀部多處挫傷瘀血、左前臂挫傷;李犯後坦認己過,惟因林父無調解意願,無法達成調解,迄今未賠償男童損害等一切情狀。法官認李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