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 建立AI發展方針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明定人工智慧研發與應用的基本原則,也要求政府應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並辦理人工智慧相關產業的補助、委託、出資、獎勵、輔導,或提供租稅等財政優惠措施。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由數發部數位策略司長蔡壽洤說明「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內容。蔡壽洤表示,經參考各國做法,並契合我國國情,同時,凝聚各界共識,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立足於「鼓勵創新、兼顧人權」的核心理念,揭示「永續性、人類自主性、隱私保護及資料治理、安全性、透明性及可解釋性、公平性、可問責性」等7大基本原則,明確定錨國家發展方向,同時謹慎平衡產業創新與風險管理的關係,以及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等4大推動重點,作為引導我國各機關研發與應用人工智慧之原則。
蔡壽洤說,我國現行AI發展政策以多元布局架構,透過跨部會協力共同推動,行政院於整體「智慧國家方案(2017-2025)」框架下,跨部會推動重要數位政策,其中,包含已核定的「臺灣AI行動計畫2.0(2023-2026)」,由各部會在技術、應用、治理、人才培育、國際合作、基礎環境整備等面向,共同推動我國AI發展。
數發部指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要落實到AI應用的各行各業,完善AI運作環境,必須由各部會依基本法規定,檢討及調整所主管的法規。行政院已召開數位政策法制協調專案會議,邀集各部會協力辦理,數發部也將持續進行溝通,積極推動完成立法作業,期待透過此法的推動,引領臺灣在全球AI創新浪潮中站穩關鍵地位,同時,維護國家主權與文化價值,創造更加智慧、安全且永續的數位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