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怕亡弟帳戶變人頭!彰化男辦銀行結清來回跑 控戶政不便民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市一名李姓男子,父母雙亡後,為了替往生弟弟辦理銀行帳戶結清,卻因涉及繼承順位及文件格式,被戶政與銀行來回「打太極」,為了一份銀行指定完整的除戶謄本,前後跑了好幾趟,差點放棄。他直呼,戶政一再強調便民第一,但實際上卻讓民眾覺得像被刁難。
李男表示,弟弟生前在10家銀行有帳戶,金額從1元到1萬多元不等。他擔心帳戶長期閒置,恐遭詐騙集團利用成為人頭帳戶,才決定清理銷戶。為了辦理結清,他準備了弟弟的死亡證明、國稅局完稅證明、父母死亡除戶謄本、自己與姊姊的繼承文件,甚至還有地院出具的拋棄繼承證明,證明他是合法繼承人。
沒想到銀行卻要求,弟弟的除戶謄本必須「記事欄詳列」,才能確認生前是否結婚或有子女。但李男身為第三順位旁系繼承人,依戶政規定只能申請「記事欄簡列」的除戶謄本,當場被戶所人員拒絕。為了補齊,戶政所要求他必須請銀行開立補證單,甚至蓋官章、行文或電話解釋理由,讓他覺得荒謬又無奈。
李男無奈說,「我又不是要拿去做壞事,只是要把弟弟的帳戶處理乾淨,怎麼會這麼難?」他甚至懷疑戶政所拿個資法當理由規避,直言「人都過世了,還有什麼個資問題?」最後,戶政人員請示主任後才放行,讓他拿到有詳列記事的除戶謄本,但已耗掉一整個下午,繁瑣規定增加民眾往返的時間與困擾,「便民攏是假」。
對此,彰化市戶政事務所主任江吉民表示,這是特殊個案,因為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親屬,本就無法直接申請完整戶籍謄本,戶政所一開始才僅提供簡列版本。後來因銀行提出補證單,才依據「利害關係的證明文件」重新審酌,核發詳列記事的除戶謄本。過程並非刁難,而是依法辦理,必須兼顧民法、戶政法及個資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