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旅遊網紅小象「在台違法攬客」被罰3萬 不服提告抗罰結果吞敗

鏡新聞

更新於 2024年07月23日11:26 • 發布於 2024年07月23日09:49 • 鏡新聞
小象在台違法攬客抗罰結果出爐。(翻攝小象愛出門IG)

YouTube頻道有超過51.8萬訂閱的旅遊網紅「小象」(本名王律婷),前年在網路招攬旅客赴美旅遊,卻因沒有在台灣設立公司取得旅行經營許可等,被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罰3萬元,小象不滿提告抗罰,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可上訴。

小象前年11月間在社群發文,招攬旅客赴美旅遊,包含「美東城市輕鬆遊」、「美西狂野浪女遊」、「浪漫無限極光遊」等,文中還標榜全由小象親自接團,團費約14萬元,但因小象未依法在台獲得經營旅遊業許可,2023年初經檢舉後被觀光署開罰3萬元。

據判決顯示,小象和人合夥在美國成立公司「BBonBon's LLC」,並架設「BonBon's travel」旅遊網,但沒有在台設立分公司,也未取得台灣經營旅遊業許可等,因此被觀光署認定,在台招攬旅客赴美參加旅遊團違反《發展觀光條例》。

對此,小象主張社群閱聽眾不分國界,且行程從集合到解散地點都在美國,不僅無關台灣、招攬對象也不限台灣人。小象還說發文前曾以電話詢問,得知台灣人或任何國籍到美國參加美國旅行團,只需遵守美國當地法令規定等說法,不過同時也得到「對方」表明:「你們如果有在台灣這邊進行招攬的行為,那就可能會有觸法的問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小象經營的社群所在地都標示在台灣,也使用繁體中文撰文,顯見目標受眾為台灣人,加上小象提出的電話錄音譯文顯示,她在詢問時,「對方」沒表明單位、姓名與承辦業務等,且有明白提及有觸法風險,認定觀光署裁罰3萬元沒有違誤,因此判小象敗訴。可上訴。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娛樂相關文章

01

王鶴棣「不舒服風波」殃及家人 父炸串店遭惡意負評生意下滑40%

ETtoday星光雲
02

尹衍樑生前出手救陳凱倫兒子!陳銳長文難過發聲了:一輩子敬佩感恩

三立新聞網
03

獨/15年婚爆大吵!阿Ben親密合照曝光 被小可掌摑下跪大哭求情

聯合新聞網
04

曾馨瑩拎「130萬愛馬仕」參加富三代婚禮! 桃紅華服配香檳閃爆全場

鏡週刊
05

驚!大咖歌手確定離開台灣 發律師聲明切割所有帳號

自由電子報
06

45歲孫淑媚美到全網跪求整形醫生 謝金燕忍不住揭開真相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09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